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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确公积金新政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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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确公积金新政执行时间认定

  11月4日,南京出台公积金新政,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三成,同时,严格按照居住面积认定房屋套数。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补充通知,对新老政策的时间衔接作出具体规定,在新政前按老政策认定的公积金,将在12月31日前发放完毕。

  公积金中心通知中称,各贷款承办银行将从11月4日新政发布之日起,按新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政策将有1个月的缓冲期:对于银行已按原有政策受理的贷款申请,应于职工书面确认后,在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并送公积金中心进行终审;12月1日后,银行将不再按原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对于按老政策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在经职工书面确认后,银行应在12月31日前将贷款发放完毕。这意味着,在新政前申请但还未发放的公积金,将在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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