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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落地 主要修改4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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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新政落地威海利好改善型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近日,结合威海实际情况的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正式落地。

新政落地主要修改4条款

1、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就可贷款

  按照之前的政策,在威海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则规定借款人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2、开展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户籍属于我市辖区范围内的职工,在外地就业并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贷款证明,经核实后可准予申请贷款。

3、首套贷款结清 二套房仍可申请公积金

  贷款结清的申请人,在威海申请贷款,将视其和正常缴存职工一样,执行同一政策;贷款如果尚未结清,将不予受理。

4、调整资金拨付方式

  贷款资金一律划入售房单位(或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内。

刺激改善型购房者入市

  对威海这样从来没有过限购的城市来说,首轮救市“解除限购”对威海楼市影响并不大,随后而来的“限贷松绑”及如今的“公积金新政”对威海楼市则有着一定的刺激。尤其是对于改善型购房者来说,二套房贷款宽松政策的出台,让有意更换居住环境、升级生活品质的购房者有了再次入市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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