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门槛降低 公积金付房租条件放宽
公积金提取门槛降低
昨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只要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就能提取双方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要求提供“租房发票”。
武汉(楼盘)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正式接到上述文件后,武汉将会研究执行细则,报公积金管委会通过后,即实施操作。
记者了解到,三部委发文中,对租房提取公积金分两种。租赁商品房的,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无房产证明;租赁公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租金缴纳证明。
其实,武汉很早就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但要求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20%,同时必须提供房产部门统一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手续费发票,以及房租缴费收据,俗称“租房发票”。
但由于房东担心租房收入被纳税,导致目前武汉市场的房屋租赁业务中,办理房屋租赁证的比例极低,职工实际上很难通过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数据显示,,租赁住房人群提取公积金比例,只占全部提取总额的1%左右。“当时要求提供这些材料并非故意卡申请人,而是为核实租房的真实性。”武汉公积金中心表示,与原有政策相比,未来不再要求“租房发票”,提取公积金无疑更为便利。
去年,武汉曾出台政策,允许月收入1300元以下的无房职工,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购房,在正常缴存满12个月后,每年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支付其他生活成本。相对而言,三部委发文后,未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适用群体,将不再局限于中低收入职工。
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武汉对申请公积金贷款,会根据职工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等因素综合计算。即对于年轻的无房职工而言,如果未来有购房规划,现在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将会减少个人账户余额,未来购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会打折扣。因此,业内人士建议,提取公积金也需要综合考量个人置业安排。
公积金付房租条件放宽
北京1月28日电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这是记者28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的。
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