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2018年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翻建、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租房。
非房屋类:
唐山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必备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房屋类:
(一)商品房:
(1)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结婚证;(配偶申请需提供)
(3)购房发票。
(二)二手房:
(1)结婚证;(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或买卖协议;
(3)《房屋所有权证》;
(4)税务部门提供的契税完税票据。
唐山公积金房屋类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唐山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大厅领取贷款相关表格并填写;
步骤二:
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审核:本人携上述对应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提交材料不全者,工作人员将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步骤三:
审核合格后当场办理:审核通过后,转账到提取人个人账户,提取人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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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商品住房:可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前账户的余额,合计不超出购房款总额。
2、购房偿还贷款本息:可提取当次提取日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额度不超过当次提取日至上次提取日期间(第一次提取期间为还款初始日至第一次提取日)的还款本息总额。
3、租住我市保障房: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当季度支付的房租。
4、租住我市商品房: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季度支付的房租,且租赁路南、路北、高新区住房的,每月提取上限为1000元,即每年12000元。
唐山公积金部分提取
全额提取:
唐山公积金全额提取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另: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成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