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城医药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二)
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1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天宸药业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8、201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4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201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公司二届二十四次到三届九次共十一次董事会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三)监事会对2014年度有关工作的监督情况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