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协会组织开展宪法修正案学习教育发言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于3月1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施行。近日,静安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组织协会全体工作人员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结合协会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畅谈,会议由康志坚会长主持。
会上,首先学习了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学习了21条宪法修正案。一致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既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又遵循了宪法法律的发展规律,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作为一名帮教志愿者,在今后的安置帮教工作中,除了要带头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外,还要通过大墙内外帮教活动、“爱的黄丝带”演出、上门走访等各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
最后康会长在会上作了总结性发言,他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他要求协会全体志愿者要齐心协力,主动参与到宪法宣传的各项活动中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学好用好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严格按照宪法办事。他要求协会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项目拓展、服务社会特殊群体等方面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使矫正、安帮工作要更精细化、规范化。他指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矫正安帮不断深化、引领社会特殊群体遵守宪法,践行宪法精神;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推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化解政府委托的重大复杂的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为城区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作出应有的贡献,使协会成为进入*、开启新征程中所需要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