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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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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工作总结

县信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以“促进和谐信访看我行”为抓手,努力调动全局同志的积极性,将创先争优活动贯穿于日常履职的实践,认真贯彻省市县信访维稳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信访路线图”,取得了明显成效。1-12月,我县群众到省、市、县信访量分别为685批7352人次、503批4127人次、766批2362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批次分别下降28%、52%、33%,人次分别下降14%、77%、40%,其中,“到省集体访多”的区域性突出问题也明显好转(1-12月发生36批713人次,比上年同期的47批1063人次分别下降23%、33%)。进京非正常上访32人次,比上年同期下降54%。同时,敏感节点、重要时期未发生影响大局的突出信访问题,保持了信访态势总体平稳可控。一年来主要工作如下:

(一)完成迁址办公改善了接访条件,让群众直观看到县委、县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信访部门积极作为的切实行动,拉近了信访人与党和政府的心理距离。

(二)加强培训宣传,使“信访路线图”起到了双向引导规范的作用,有力促进了信访秩序好转。今年以来通过以会代训、跟班工作、下乡授课等形式共培训县乡信访干部、村主干(轮训两次)、大学生村官、中青班学员、新聘社区干部等1900多人次;通过日常接访直接向信访人宣传“路线图”等信访知识达1200人次以上。

(三)加强服务指导,使信访事项落实到真正由责任单位负责依法化解。一是由县效能办指导,实行向乡镇街道网上传送信访事项、有关文件、内刊等,减少信件丢失,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刊发《闽侯信访》89期、《信访快报》70期,适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进行业务指导。三是在向信访人书面告知有关信访事项转送去向的同时,认真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及时向信访人书面答复处理情况。四是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用印、网上传送信访件办理流程等具体问题,及时发文予以规范;针对12345诉求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汇总乡镇、部门的意见,积极向上级信访部门建言,争取软件升级时能予以充分考虑等。五是报请县政府研究制定了《闽侯县信访事项县级复查复核实施办法(试行)》,推动信访事项复查工作顺利开展。1-12月,各责任单位共承办信访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纯件1015件,现已处理答复434件,正在办理581件,办复率42.4%(扣除未到期的226件,办复率为55%);复查办经办复查件100件(不予受理10件),已办复的62件中,除有6件信访人向市政府申请复核外,其余56件基本息访或相对息访,占90.3%。

(四)加强沟通衔接,促进“四个到位”落实。1-12月,我县进京非正常上访32人次。接到通知后,我们都及时联系市驻京办取得相关文书,联系责任单位了解劝返工作进展等。大家通力协作,责任单位接回与批评教育(32人次)、信访部门宣传教育与移送(32人)、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拘留2人,警告、训诫30人)、纪检监察机关调查问责(批评教育2人,通报批评3人)等工作衔接比较顺畅。

(五)加强县领导接待日活动组织,让信访人真切感到对其诉求确实有人在理,从而减轻焦虑心理,弱化了到省市过激访越级访的冲动。一是利用接待日加强信访规定宣传;二是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已处理办复重访件,引导信访人进入复查程序。三是认真交办、督办县领导接待批示件。1-12月,县领导接待日共批示交办信访事项427件,已办复288件,正在办理139件,办复率67%。

(六)认真履行县信访联席办职能,1-12月,共承办联席会议5场,下发联席办文件97份,适时部署、督促阶段性信访维稳工作,协调化解信访积案、突出信访问题7件。

(七)认真落实《闽侯县各乡镇(街道)综治维稳工作量化考评制度(试行)》,对各乡镇(街道)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实行每月一考评并及时报县综治委汇总,力求通过强化考评,以月保年推动信访工作落实。

同时,工作锻炼也促进了人才成长。一年来,我们局有1位同志被组织部门列为后备干部培养;新聘用的5名合同制大学生(有2名是中共党员),有1名考上公务员,1名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1-12月,我县信访总量为2056批14120人次,虽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5%、54%,但仍在高位运行,且过激访、群体访时有发生。1-12月,批转审核12345诉求件10036件次,比上年同期7414件增长35%,潜在的上访量不容忽视。依然严峻的信访形势使我们清醒认识到,上述成效仅仅是初步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随着我县城市化、工业化和项目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进度的加快,利益调整冲突不可避免,将产生新的信访增量,信访总量下降的趋势尚不确定,很有可能会反弹。特别是征地拆迁、违章建筑、村财村务方面存在的信访问题仍将比较突出。二是实施“路线图”有待进一步深化。各有关责任单位对信访事项的告知、办理、答复、送达、工作态度等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都可能给信访人留下没有认真对待的口实,从而对“路线图”失去信心,非正常上访的手段可能会更加多变。三是部分信访人“信官不信法、信大不信小、信闹不信调”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想法尚未根本转变。四是信访部门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受人力所限,接访引导不够高效;跟踪督办不够有力;工作人员存在畏难心理等。

根据以上形势,为促进我县信访工作效率持续提升,2011年,我们将坚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努力克服困难和不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有关信访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强信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建设“工作一流、群众满意”部门为目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提高业务技能,以能力提升促工作落实,推进“信访路线图”更加有效实施。要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以真心、爱心、耐心、细心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尽力减少上访量。通过认真登记、转交、督办信访件,督促责任单位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信访人,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每个信访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尽力减少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上访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向信访人发放、解释《致信访人的一封信》、“信访路线图”等,不断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群众通过理性的、合法的渠道反映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信访环境,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把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推动信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了解县内有关项目及相关政策情况,有针对性地做信访群众宣传、解释和说明工作,最大限度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减少信访事项的产生。

三是认真落实信访各项措施。

(1)加强排查化解。继续在日常办信接访工作中注重对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落实责任单位,督促落实解决措施、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地化解不稳定因素。对一些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并通报责任单位早预防、早化解,严防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问题不解决等因素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继续落实县领导定期接访及党政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加强跟踪督办,着力通过领导现场办公或亲自指示、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调解成效,切实把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3)妥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强化信息工作,了解掌握可能进京到省上访和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的苗头动向,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做好稳控工作。一旦出现非正常上访,即会同有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相关预案,稳妥抓好现场处置。(4)落实依法处置机制。督促责任单位切实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严防进京非正常重复上访;对煽动闹访、串访、挑头闹事的策划者,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继续落实侯综治委〔2013〕21号《综治维稳工作量化考评制度》和侯信联办〔2014〕52号《关于对逾期办理信访事项将在月度考评和年度绩效考核中实行按件扣分的通知》,以强化绩效管理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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