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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四风问题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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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双台子区法院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为切入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解决“四风”问题为抓手,严格按照既定动作和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狠查“四风”问题,有的放矢,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以求活动实效,虽然没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的具体表现

(一)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个别干警对工作存在认识不到位现象,执行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有的干警对工作的开展偶有抱怨。

(二)理论学习不深。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学习流于形式,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存在应付检查现象;学习形式单一,内容肤浅,联系实际不紧密,学习缺乏系统性。

(三)工作作风不实。班子对工作开展还停留在老一套上,讲成绩多,谈问题少;个别干警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还有待转变,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作风懒散、不思进取现象依然存在。

二、官僚主义方面的具体体现

(一)、工作中缺少亲和力、缺乏耐心态度,在案件审判上偏重法律效果,不注重社会效果,孤立办案、机械执法;

(二)、敬业精神不足,不能够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存在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现象;

(三)、偏重业务知识学习,忽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意识不强,做事怕承担责任,不敢大胆开展工作。

三、享乐主义方面的具体表现

(一)、工作状态不佳。个别干警缺乏进取心,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中表现出庸、懒、散现象。

(二)、缺乏创新意识。学风不勤,安于现状,不善于学习吸收新知识,存在“吃老本”、凭老经验办事的现象,创新工作办法不多,工作天天一个样,没有起色和进步。

(三)、个别干警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世界观改造不彻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四、奢靡之风方面的具体表现

(一)、自律意识不强。个别干警律己意识不强,被“请吃”现象偶有发生。

(二)、执行规定不严。在接待领导时,碍于情面,偶有超标准接待现象发生。

(三)、超面积办公。按照中央及地方新的办公用房配备标准,个别办公用房存在超标准现象。

五、“四风”问题存在的原因

随着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对班子“四风”问题的梳理,我们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其存在的原因主要如下: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理论素养有待提高。一是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在学习上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缺乏对政治理论和管理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二是没有科学合理地运用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来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缺乏理论素养,在日常工作中,还不能完全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和观点来分析、解决我院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司法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主要原因是对坚持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从而导致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

(三)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有待提高。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方法和手段方面有所欠缺,应付多、落实少,研究情况多、解决问题少,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

六、解决“四风”问题的措施

“四风”违背党的性质宗旨,与党的群众路线格格不入,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如果任其蔓延,后果不堪设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履行者,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如果不有效遏制“四风”,任其肆掠,必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司法权威,进而影响到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自开展践行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以来,我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重点整改“冷横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问题。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及干警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价值观教育;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决禁止“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转变“庸懒散奢”等不良恶习,一旦发现问题,绝不姑息,必将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我们的原则是:用心听、认真记、耐心讲。积极消除当事人对法官的成见,及时与相关的法官沟通,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法官除了批评教育外,还要责令其当面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大力倡导法官与当事人换位思考,从而由思想上解决问题,在群众的满意中树立司法公信。

一、拓宽内外监督渠道。首先,要加强纪检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保证干警队伍纯洁。大力强化、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杜绝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的现象,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其次,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建立行之有效、系统全面的监督网络。要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等机关的监督,新闻部门的舆论监督,定期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重大案件的庭审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等。要完善特邀法律咨询员制度,更好地为我区社会各业发展服务。

二、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一是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为困难当事人减、缓诉讼费用;二是打造综合服务大厅,完善便民措施,拓宽服务渠道。在搭建网络便民平台的同时,我们把立案大厅改造成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推进便民措施向综合化发展。三是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及为审判服务的会见室、羁押室,让他们亲临庭审现场,以“以案讲法,庭审课堂”的方式让学生远离犯罪。

三、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是新形势下法院面临的新课题。我们推出了《队伍建设考评》及《审判质效考评》新举措,创新法官业绩评价方式。通过自查、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发回、改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再审案件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评查,强化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审核责任,明确法官责任,对各项工作职责制定了细化、量化标准。

四、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五、提高司法干警的素质,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必须大力提高干警的素质,这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根本之策。坚持不懈的加强教育工作,使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人民法院做为审判机关,是公正和权力的象征,人民法院的根基应深扎于人民,动力应源自于人民,价值应归宿于人民,人民法官应该自觉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要常存爱民之心,常怀为民之情,常行惠民之举,常解众民之忧,常思贪欲之害。

六、加强领导作风建设。领导作风是队伍作风建设的关键,在新的形势下要转变领导作风、提高领导水平、工作能力。领导作风要正,为人正派、公道处事;作风要实,体察实情,真抓实干;作风要细,抓住细节,落实细节;作风要硬,自身硬朗,敢作表率;作风要严,严于律己,政令畅通。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局面打不开不放松。同时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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