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微腐败问题自查报告最新
俗话说“一颗老鼠屎能坏一锅汤”,我们必须认识到“微腐败”危害的巨大。下面上大学网为大家整理了科室微腐败问题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科室微腐败问题自查报告一
根据县纪委《〈关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纪发〔2015〕x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工作,做到深刻剖析、切实整改,推动建章立制,着力源头防范。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局长王宇雄任组长,纪检书记张仁海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审计干部积极参与各项专项整治的工作格局,建立起由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经办人构成的责任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责任到人。
二、狠抓宣传
利用观看“四风”问题相关警示视频、制作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宣传展板、张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局网站开辟专栏等方式加强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宣传力度。在8月17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向全体审计干部传达《关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三、开展自查自纠
针对文件要求的9个方面在我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着重针对审计监管和审计执纪执法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检查。在纪委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下,全局审计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目前未发现违纪违法现象。
四、建章立制
结合《关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出了符合我局实际情况的《审计局关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建立起检查督查机制,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科室微腐败问题自查报告二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把治理基层“微腐败”列为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基层“微腐败“表现: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
河南省纪委曾通报过一起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例。邓州市彭桥镇绳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井某在2003年9月至2013年9月期间,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0.96万元;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6户村民申报危改资金,共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3.97万元;在低保办理过程中,违规收取低保对象办证费0.16万元。2012年5月,违规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将8.545亩耕地变更为宅基地,收取30户群众建房款共计45.93万元等。这就是典型的“微腐败”,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微腐败”形成原因。一是权利失控。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缺少制度约束,没有群众监督,权力运行就会逾矩失范,贪腐之欲就会乘虚而入,哪怕是政府权力金字塔末端的部门、镇村组级,同样能够腐败得触目惊心、令人发指。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二是公开公示与权力制约机制流于形式。“苍蝇”式腐败现象与政策公开和公示制度尚不完善、部门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渎职犯罪案件查办阻力大等因素直接相关,致使基层干部贪腐心存侥幸。三是个人思想道德滑坡。主观上,以自我为中心,贪小便宜。别人能拿的,我也能拿,领导弄大的,我就弄小的,“雁过拔毛,雨过湿衣”,将手中的职权作为捞取好处的法码。不节制个人私欲,从小贪小腐开始,逐渐变得为所欲为。四是客观原因影响。制度保障不到位;制定制度时留余地、打擦边球,谋取小团体利益或个人私利;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利益的诱惑;制度的缺陷;社会风气和环境影响,对“苍蝇”式”腐败存在普遍的社会妥协和认同感,对其危害性难以引起足够的重视。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12月,河南省舞阳县一村支书张某因贪污公款等被判17年。张某任职初期热心为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渐渐高傲起来,特别是任村党支部书记后,常常以势压人,索要他人钱财,动辄打骂群众。独断专行,不仅村两委的大小事他要说了算,连群众家办个红白喜事都要经他点头同意。集体资产也成为他家的“自留地”,先后贪污集体款近20万元,引起该村村民100多人的联名举报。
从现实看,当前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严重,如何治理“微腐败”作者提出如下对策。
治理“微腐败”要完善基层制度建设。规范对基层干部权力的使用,要强化群众监督,完善以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基础的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
治理“微腐败”要要早发现,基层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函询和提醒,扯扯袖子,咬咬耳朵,不能爱了面子,毁了里子。要早处置。
治理“微腐败”要坚持“零容忍”,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应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治理“微腐败”必须抓细节、抓具体,从乱收费乱罚款到吃拿卡要,从公款吃喝到公车私用,对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快查、快办、快结,及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