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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权治本心得体会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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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1】

10月中旬召开的山西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省委书记王儒林强调,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实施“六权治本”,即通过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在“不敢腐”的基础上,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同时提出,要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

王儒林从“六权治本”到“三个一批”,发射出从严行政、从严管干部、从严建制度三个信号,既是形意拳,也是组合拳,是整治“为官不廉、为官不为”问题的一剂猛药。

依法治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核心精神所在。依法治国必须从依法行政开始,而王儒林提出的“六权”正是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六权”是一个思想、理论基础,必须用明确的制度固定下来,才能执行开来。确定权力、配置权力、限制权力、使用权力、监督权力的目的都是禁止滥用权力,这是一个制度体系,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哲学问题,必须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要有严肃的约束力又要有可靠的执行力。

“六权”是一个行为规范,也是一种思维方式。作为执行“六权”主体的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六权”的核心价值,严格依规依法履行职权。但党员干部有坏有好,有的遵规遵据、有的任意妄为,必须保证党员干部的干净,从严管理干部。“三个一批”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六权”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相当的难,关键在于怎么样执行,需要一个科学的制度做保证。“三个一批”中,甄别干部是基础,不仅要看干部的廉洁情况,更要看干部的政治品德、看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退出干部要以甄别干部为基础,对不作为的、乱作为的、胡作为的干部要毫不留情、坚决辞退。但不作为的退出干部,不仅要针对工作的不作为,还要针对那些不敢担当、政治上不作为的干部,最终使思想上不作为和行为上不作为的干部都能退得出、退的毫无意见。甄别干部、退出干部都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要建立起甄别干部、退出干部、掌握干部的体制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树立良好干部导向的“风向标”和“指南针”。

很显然,“三个一批”是一个组合拳,但“三个一批”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与“六权治本”是息息相关的。要把“六权治本”和“三个一批”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制度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这是山西省净化政治生态的一剂良药,也是一个良方,必须久久为功才能方显成效。干部带病在岗、带病提拔,有干部自身的问题,也有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但落脚点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甚至没有制度或制度形同虚设造成的。通过“六权治本”和“三个一批”既形成了制度层面的严格管理,又有了执行层面的具体方法,对于实现弊革风清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为掌握一批听党话、跟党走,敢作为能作为善作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必将起到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心得2】

贪,不肃不去;腐,不根除必将蔓延。要根治政治生态出现的问题,关键在于革除贪官滋生的土壤,惩防并举,形成官员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否则,贪官如韭,割而复生。

目前,我们在“不敢腐”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不能腐、不想腐”还远没有达到。推进“六权治本”,就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的思路,在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上取得根本突破。

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六权治本”的核心内涵和重要意义,是我们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市的现实要求,也是建设法治晋中的必然路径。要革弊立新,必须从依法行政开始,“六权治本”正是依法行政思想的有效延展和理论创新。它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哲学命题,它为我们夯实了净化政治生态的思想理论基础,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以严肃的约束力和可靠的执行力,做到步调一致、统筹落实、及时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依法确定权力,就是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权力加以规范和确认,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科学配置权力,就是按照权力制衡原则,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分解,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架构,以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制度约束权力,就是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制度束权”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解决制度缺失和“牛栏关猫”、“纸笼关虎”的问题。阳光行使权力,就是最大限度地解决公开透明问题,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合力监督权力,就是健全和落实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严惩滥用权力,就是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查严惩,切实做到“权力出笼子,就让人进笼子”,坚决防止把权力变成谋私工具,把制度和党纪国法变成“稻草人”、“橡皮筋”。

*同志曾经尖锐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实践证明,权力是双面刃,能否让权力规范运行,根本因素在于制度建设,在于为权力打造什么样的笼子。“六权治本”这个笼子,在对权力的规范制约、运行监督等方面就造得“严谨而缜密、精致而考究”。我们的领导干部要将自己的权力关在这个笼子里,严格按它的章程和规范办事,不要试图突破界限、跨越边境。反之,如果没有用笼子关好、管好权力的欲望,让自己擅自走出笼子,使权力这个“猛兽”出来伤人,就会被外面的“猛兽”所伤,甚至危及生命。

当然,权力并非恶之滥觞,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不是让权力躺在笼子里睡大觉,也不是打压权力,而是通过制度约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真正让权力敬畏阳光、领导敬畏群众、权威敬畏民意,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确保权力更好地承担责任、成就事业、造福于民。

“六权治本”,是解决山西、晋中突出问题的重大举措,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六权治本”的内涵,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统筹落实“六权治本”要求,努力开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新局面,以弊革风清的政治生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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