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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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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聊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7〕57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推免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1.各单位要按照《聊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2.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推免工作信息公开,保证推免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本单位实施细则、成绩及排名、拟推荐初选名单和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拟推荐名单和申诉渠道在学院教学楼和学院网站醒目位置同时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变更。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推荐一律无效。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9月13日 | 1.学院公示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学生的成绩及排名并进行公示; 2.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聊城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若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申请,务必由学生手写放弃推免申请的书面材料并签字,材料留学院备案); 3.审核创新类推免计划申请学生的材料,组织答辩,申请材料、教授联名推荐信、答辩专家组意见等材料。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
9月16日 | 根据学院推免工作细则择优确定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
9月16日17:00前 | 学院初选学生名单汇总表、学生申请表、成绩单送交教务处。 |
9月16-25日 | 审核2019年推免学生名单,审核后的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
所有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材料须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教务处考务科(B206),电子版发kwzx@lcu.edu.cn邮箱;联系人:惠鸿忠(8239800)、李绍勇(8239808)。
三、监督电话
推免工作办公室:0635-8239800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