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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刑侦大队阳光警察先进事迹材料20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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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汉族,山西省泽州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6年4月出生,1998年7月大学毕业后参加全省基层公安选拨“优秀大学生充实基层公安系统”考试,后被分配至泽州县公安局工作,现任泽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二中队副中队长。

从警13年来,他刻苦钻研,默默耕耘,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逐步成长为一名群众信赖、领导信任、同事信服的执法骨干。工作中,他坚持以迎难而上的工作态度和锐意进取的工作热情对待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几年来,他参与侦破的各类刑事案件432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200余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00余人,其主办的案件受到局法制部门及检察院公诉部门的好评,本人也多次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争当执法规范化建设排头兵

王××同志从警后一直在基层一线执法岗位工作,十几年来,他始终把学习当作提高自己、做好工作的原动力,他靠着执着的精神,在不同的执法岗位上不断磨练自己、完善自己。他自购大量法律书籍,利用工作闲暇时间,强化自身法律基础知识的积累。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每一个问题,都不耻下问,虚心向老民警和法制部门求教;一时无法搞清楚的,他就认真记录在随身携带的小笔记本上,事后查阅法律书籍或向其他专家求教,直至问题彻底弄清楚才罢休。在刑警、法制、派出所等多个执法岗位工作期间,他怀着求知若渴的热情,主动参与办理各类案件。不是自己办理的案件,他也找机会参与或询问案件侦办过程,了解不同案件的取证重点和处置要点。正是有了这种不断学习的进取精神,他在短时间内成长为工作的骨干。

除抓住一切机会提高自身法律修养外,他还与中队民警积极制定各类刑侦执法制度,完善执法档案,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执法。同时,他不忘配合中队长提高中队整体队伍法律素质的培养。2010年以来,针对队内民警普遍年轻化、执法经验不足的实际情况,他结合自己多年的学习心得和日常执法办案经验,在配合中队长工作的同时并向队内民警进行执法“传帮带”,平时对年轻民警在执法工作中提出的各种问题,他总是认真思考,耐心答复,使队内年轻民警的法律知识和对执法综合能力大大提升。经过他和全中队民警的努力,2010年以来,大案二中队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均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未发生一起退捕、退诉案件,案件质量受到局法制部门和检察院公诉部门的好评。

二、心系群众,执法为民,做老百姓的贴心人

工作中,该同志把执法办案当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他心系辖区群众,日常执法办案中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当成大事来办,真心为群众处理好每起“小”案,耐心为群众调处好每件“小”纠纷,细心为群众解决好每个“小”问题,赢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认同。2010年1月,大阳镇三、四分街连续发生10余起“凿洞”入室盗窃案件,由于百姓家中丢失的无非是一些蔬菜、粮油等生活用品,案值较少,部分群众选择了不报案。得知这一情况后,王××在中队长的全面指挥下,带领民警主动深入群众了解案情,登门走访百余次,积极寻找案件线索,制作调查笔记三十页,并根据调查情况认真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规律、作案时间及行动路线,对重点的嫌疑对象反复进行查证。在案发20天后,终将犯罪嫌疑人李卫明抓获归案。这一系列“凿洞”入室盗窃案件告破后,老百姓欢欣鼓舞,敲锣打鼓到队里送锦旗,彻底改变了对“公安只破大案”的看法,积极举报案件线索。2010年以来,王××参与破获各类系列刑事案件200多起,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和肯定。

三、攻坚克难,屡破大案,保一方平安

王××所在的大案二中队管辖着泽州县治安相对最复杂的巴公、高都、北义城、大阳等四个乡镇,辖区大型企业多、租赁房屋多、外来人口多,治安环境十分复杂,各类案件居高不下,尤其是疑难复杂案件多,大案、要案时有发生。遇到毫无线索的案件,该从不气馁,总是一遍又一遍的仔细查找线索,认真分析案情,想方设法的寻找案件线索和突破口。2010年2月以来,辖区莒山煤矿、福盛钢铁厂相继报案,称厂内不断有放线轮、矿车轮、电缆线以及钢厂专用的纯铜套等配件被盗,严重影响了厂矿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接到报案后,王××与队内民警对这些连续发生的案件并案侦查,经过大量的现场勘查和艰苦的走访摸排,获取了大量证据,终于锁定了以栗憨憨、李朋花、温魁、孙波为首的集吸毒、盗窃、抢劫、寻衅滋事于一身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由于该团伙成员居无定所,时分时合,行踪诡秘,给专案组取证、抓捕带来极大困难。经过一个月的艰苦努力,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栗憨憨、李朋花、温魁、孙波等四人。随着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落网,专案组乘胜追击,继续苦干两个月,又抓获3名团伙成员,彻底打掉了这一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案件20余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

办理每起案件,王××从不因案件难易而掉以轻心,总是兢兢业业,认真取好每一份证据,认真核实每一个细节,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保证将每一名犯罪嫌疑人都绳之以法。2010年9月8日,我队民警在巴公镇李村查获一起盗窃摩托车未遂案件,并当场抓获一名疑似盗窃犯罪嫌疑人王可军,在对王可军的审讯时,发现王可军系一名有盗窃前科的人员,且现场未抓住王可军实施盗窃的有力证据,在经过长时间的较量后,王可军始终不承认其盗窃的行为。在此情况下,王××并没有放弃,而是一方面对王可军进行谈话,劝其主动交待;另一方面将近几年内在巴公镇附近凡发生的摩托车盗窃案进行一一过滤,终于在一家网吧门口的摩托车被盗中发现一段视频,经仔细辨认证实是王可军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共同作案。在证据面前,王可军不得不如实交待自己的犯事行为;为保证破案证据的完整性,王××与王可军进行谈心,从深夜到凌晨,王可军终于交待出另一名同伙的下落,王××再次与队内民警不顾疲劳马上出发,赶赴长治将正在被窝里睡觉的李宁波和准备为王可军销赃的吴民二人抓获;至此在战友们的协助下,一个集盗窃、销赃一条龙的盗窃摩托车团伙被成功打掉。

一个人的一生,有许多路可以选择。可是王××却选择了警察,选择了刑警,选择了抛小家为大家,选择了危险,选择了奉献。面对选择,他不后悔,不退缩,用他自己的话说:“不当警察不算一个真正的男人,不干刑警不能体会当警察的荣誉,而当警察维护国家的安宁是我从小的梦想,我愿用我的一生去实现这一梦想。”王××将用自己顽强和坚定的意志,在这条正气大道上昂首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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