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与策划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X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七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治办〔2016〕14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总体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环保中心工作和“7.5”事件后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形势,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等工作实际,有效推进我厅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活动的主题
此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认真贯彻宪法精神、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三、学习内容
厅系统领导干部,全体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应积极参与宣传月的各项活动,要在贯彻落实“两会”精神的同时,加强对宪法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要紧密结合“7?5”事件这一反面教材,结合维护新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促进经济发展的实际,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等宪法基本精神。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职工提高法律意识、强化法治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活动形式和要求
1、在学习活动中,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认真贯彻宪法精神、提高全民法治观念”主题,结合“法治六进”工作,务实推进“法治进机关”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等普法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拾遗补缺,认真整改;机关各处室,依照厅机关统一按排,开展普法教育和学习活动;各直属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要制定活动方案,明确领导分工,自行组织集体和自学活动,活动中采取法律讲座、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要结合依法行政加强领导班子法制建设,依法履行职责和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具体内容,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专题讲座、报告会等活动,把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2、发挥新疆环境网站、新疆环保宣传教育网站等宣传媒体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法律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利用与新闻媒体联办节目等优势,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普及环境科学和环保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树立全社会环境忧患意识,加强对环保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为创建和谐社会,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推进“法治六进”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继续抓好“法治新疆”网站的共建工作,落实共建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环保栏目信息更新的质量和数量,结合我厅中心工作,及时对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文字和图片报道,重点宣传和反映我厅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好的做法。
4、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七月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安排的各项活动内容,应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张贴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和标语,营造学法、用法的宣传氛围;及时总结活动中突出的先进事迹,并将各自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总结或经验介绍材料,于5月5日前,报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汇总后,上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宪法宣传月活动标语口号:
1.认真贯彻宪法精神,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2.加强宪法宣传,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3.维护法律尊严,打击违法犯罪
4.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新疆
5.贯彻宪法精神,树立*权威
6.宪法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7.各族人民要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10.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11.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实践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13.法治护民生,宪法是根基
14.知法、懂法,先学宪法
15.美好家园离不开法治保障
16.懂法守法、走遍天下
17.做人不能傻,千万别犯法
18.人生道路曲又弯,守法才能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