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规范建设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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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把规范化建设与制度 建设相结合。制度建设是巩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而规范化建设是促进制度建设的不竭动力。深入稳步地推进规范化建设,必须立足,着眼长远,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环节,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庭虽然已经注重加强了庭内管理制度化建设,对立案、信访的工作要求、书记员的档案管理要求等等都进行了规范,并已显示出良好成效,但制度化建设的涉及面、系统性仍然不足。在我认为下一步制度化建设还应从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岗位责任规范、干警行为规范等工作制度入手,建立健全立案登记审查制度、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初信初访评查制度、申诉复查听证制度、立案信访接待规范等等一个完整系统的立案、信访运行管理机制,使每一项立案、信访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实现对各个岗位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二是要把规范化建设与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相结合。要正确把握规范化建设与司法为民的内在联系,将规范化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便民、利民、为民的具体工作上,在规范化建设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司法为民的思想内涵,通过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的建设,提高司法为民措施的实施效果。为此,一是规范窗口运作,增强服务意识。二是探索便民机制,延伸服务方向。下一步我们还可以探索进行网上立案、远程立案等便民服务措施,探索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双向延伸的方法,加大立案调解力度,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举措。
三是要把规范化建设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规范化建设能否取得成效,各种规范化的管理措施能否顺畅运行,关键要有一支具有战斗力、向心力的队伍。我们必须立足于立案庭的队伍构成实际,积极探索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努力达到知人善任、强化管理,从内部要效益的同时,通过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和廉政纪律作风教育等活动载体,并根据各位干警的业务及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干警业务和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以实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