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三破三立发言材料【汇总】
大力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破三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要求和做法成效,深入挖掘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典型事迹,营造比学习、争做合格党员的良好氛围。如下是上大学网给大家整理的2017年最新三破三立发言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关于2017年最新三破三立发言材料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变革的加速,随之而来的思想观念大碰撞、利益格局大调整、矛盾冲突大凸显,给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考验,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XX县公安局围绕“注重民生、强基固本、勇于突破、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正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影响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主体、客体和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入手,确定了“三破、三立”(三破:破本位特权思想、破打击防范旧机制、破社会矛盾化解旧方法;三立:立服务群众新理念、立科学警务新模式、立:排民忧解民难新机制)工作思路,建立了完备的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工作体系,使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水平有了质的跃升。
一、破:本位特权思想
立:服务群众新理念
曾经一段时间以来,官本位和特权思想盛行,民警当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是违法乱纪、作奸犯科的事屡屡发生,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导致警民关系一度十分紧张。部分民警甚至领导干部对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认识不足,认为公安工作的主业是打击违法犯罪,搞和谐就是偏离了工作重心。在具体服务群众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较差的工作态度和落后的思想观念,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在案件处理上“重大案侦破、轻小案查处”,“重打击、轻防范”。这些问题都严重地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虽然近年来公安机关开展了认真深入的教育整顿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紧张的警民关系得到了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支持率、信任度不断上升,民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得到大大改善,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这些现象的产生不是孤立的,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从民警的思想根源来看,主要是相当部分民警的认识还停留在过去的思维模式上,认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仍然和过去的各种教育活动一样是走过场,作秀。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在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长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还有的民警片面地认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就是简单的和各阶层的人搞好关系就行了,没有从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内涵上去深入体会和认知,导致了相当一部分民警在认识上就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本质存在较大偏差,导致了在整个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工作中出现了“上热下冷、机关热基层冷”的怪象。这些现象充分说明了旧思想、老观念还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一些民警的身上。解决民警的思想问题成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过程中一个不能忽视,不能绕过的问题。
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开展之初,局党委就敏锐地认识到了解决民警思想问题的重要性。形成了“坚决摒弃一切特权思想和影响警民和谐的陈旧观念”的共识。通过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从解决民警的思想认识入手,深入开展了大讨论活动,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从解决民警的思想问题着手,从认识上破题,从树立服务群众新理念上寻求突破,内容上突出一个“实”字,方法上突出一个“新”字,真正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打造成“民心工程”,让群众得惠,让民警受教育。目前,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已被绝大部分民警所认同,全局上下形成了全新的服务群众新理念。一是让民警树立以人为本的民生理念。通过以“民信、民情、民安”为主要内容的“三民工程”工作的开展,促使人本观念深入每个民警的内心,做到心中始终有群众,在工作中随时做到以群众的需求来确定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多做得民心的事,不行失民心之举,促使民警自觉从过去“管人型”向“服务型”过渡、转化,从而牢固树立起“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的民本思想理念。
二是树立破小案办小事也是成绩的理念。“小事不想做,大事做不了”,这句话是一些民警不愿意做服务群众的“小事”,但因自身素质原因又不能承担完成重大任务能力,不会做“大事”的生动写照。长期以来,因为历史的原因,公安机关形成了“重打击、轻防范”的局面,虽然近年来,这种现象在不同范围内有所缓解、改善,但历史原因形成的“破大案才有功劳”的片面观念,一时还难以纠正,于是就形成了“大案争着办,小案无人管”的局面。
“有的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因为一些小案长期无人问津,以致于老百姓干脆就不报案,日积月累,这样一些不起眼的小案、小事,逐步就会演化成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大患。这是我们公安机关要引起高度重视的事,我们要坚决树立起和谐警民关系从小事做起的理念,把群众关心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县政府副县长、局长游敦礼在一次干警大会上语重心长地说。
于是以“抓小案、办小事”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工作迅速在全局上下开展起来,县局出台了《乐至县公安局小案侦破奖励实施意见》,切实解决了“破大案”与“破小案”的关系问题,刑事案件的整体破案率大幅提升,通过这一看似平常之举,确促使全局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收获,赢得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我们收获的不仅是工作上的成绩,更主要的是通过一件件小案的侦破,一件件服务群众的小事,我们收获了民心,和谐警民关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境界。2010年以来,全局共破小案 件,调处小纠纷起,为群众做好事件。
三是让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要真正做到“理性、平和、文明、公正”执法,最关键的因素是提高民警的整体执法水平和能力,而提高能力的关键又在于首先要有正确的理念作为指引。因为民警执法行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与人民群众的个体认识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对立性,执法工作的刚性特征再加上民警个体执法水平的差异,有时就会导致执法对象的抵触情绪;与此同时,在一些民警看来执法与服务是根本对立的两个概念,要严格执法就很难做到热情服务,执法和服务是相对立的。这种思潮在当前的公安队伍中还有很大的市场。这种观念不改变,民警的服务型执法理念就很难形成,过去的那种为了执法而执法,只顾片面的强调工作业绩,追求业务数据,不顾人民群众的心理感受的“粗放式”执法模式就不会在根本上得到改变,服务理念也就会被淡化,这样下去,就会给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就会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通过深入的调研分析,局党委提出了“把服务融入执法活动全过程”的思路,把执法工作与服务群众有机融合,整合执法力量,细化执法办案规章制度,力求从根本上转变执法与服务难以融合的被动局面。为此,县局以加强执法规范建设的“1211系统工程”(即以阳光公正廉洁执法,狠抓个人和个案两个源头,建立完善刑事个案评判、现勘个案评判、行政个案评判、民调个案评判等一系列制度和执法质量考核、案件质量通报、个案质量奖惩、阳光执法等一系列机制为内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系统工程)为载体,以强化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服务意识,以全面实现“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促使民警从思想根源上找到执法过程中在认识上的偏差,走出粗放式执法的误区,把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根植于心;同时,制定了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案件回访、法制监督员等十五项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强化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全面体现服务群众核心思想的意识,全局民警的执法服务理念得到全面强化。截止目前,全局无一人因执法过错受到责任追究,执法工作的社会效益得到明显提高,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二、破:打击防范旧机制
立:科学警务新模式
乐至县地处川中丘陵地区,全县86万余人口,属典型的农业大县,城乡二元结构十分明显,县域经济相对落后。全县民警仅363名,在“刑事案件高发、社会矛盾凸显”的全国大背景下,如何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适应群众的安全需求来布警,创新适合县情的警务工作模式,是摆在乐至公安面前一个十分迫切、十分紧要的问题。工作方法的陈旧是直接影响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重要因素。工作方法的落后导致了工作效率的低下,效率低了人们群众就不会满意,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也就无从开展。因此,破除陈旧的、按部就班的工作方法至关重要。系局党委没有片面地把眼光放在警力的数量增长上,而是着力从打造“高质量、高效益”的警队思路出发,确定了“科学布局、信息先导、提高素质、淬炼精兵”的打造高素质警队思路,把队伍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促使公安工作在现有警力条件下达到最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