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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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各井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应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采区设计,应考虑区域性局部反风系统。
十一条矿井改变主扇运行工况(角度或转速)前,应结合主扇性能曲线、自然风压、防灭火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编制专门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二条各井必须每三至少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及时增补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资料;新安装的主扇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主扇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十三条通风设施由通风部门统一砌筑后,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分区域包保,落实责任。
二章瓦斯管理制度
十四条矿井必须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和后备瓦斯检查员,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一)考核标准:
、瓦斯员员要严格遵守矿纪矿规和通风工区管理制度,凡违反者每次扣分。
、瓦斯员工作必须服从单位及班长的分配,凡不服从者,每次扣分。
、瓦斯员在现场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否则每次扣分。
、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凡不执行者每次扣分。
、瓦斯员现场必须及时准确填写瓦斯手册和记录牌,凡发现漏填或填错者,每次扣分。
、瓦斯员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班中脱岗、班中睡觉等现象,每次扣分。
、瓦斯员不按规定进行班中汇报,发现不了现场通防存在问题的,每次扣分。
、采煤工作面不挂风障者,不督促施工单位超前回料的,每次扣分。
、掘进工作面空风袋、风袋质量差,停风不撤人、恢复通风前不检查瓦斯的,每次扣分。
、对采掘工作面干打眼、不使用水炮泥、综合防尘措施不使用等现象不加以制止也不汇报的,每次扣分。
、凡不监督采掘工作探头挪移,造探头损坏或不到位的,每次扣分。
、对所辖范围内的通防设施不检查、发现损坏不及时汇报的,每次扣分。
(二)考核方法:
以每个瓦斯员的累计扣分为依据,扣分最多者即为最差瓦斯员,三井通风部门要做好打分和月度累计工作,
季度考核一次,矿每将对最差瓦斯员实行末位淘汰。
十五条瓦斯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瓦斯检查实行“五合一”管理制度,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配备一名瓦斯检查员进行瓦斯检查工作。检查内容:瓦斯、二氧化碳和温度。
十六条瓦斯员在现场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有权停止该地点和受威胁地区的一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报告,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瓦斯员的指挥。
十七条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和经矿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确定的检查地点必须设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牌板内容包括:地点名称、工作人数、检查时间、检查次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人等。
十八条每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按时上报。采掘工作面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次,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次,其它可能涌出和可能积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硐室、巷道和瓦斯异常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