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十一)
对不符合要求的车场,一处罚责任单位~元,并限期整改。
十九条 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轨道半径符合以下要求:
一、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m。
二、机采工作面使用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m。
施工单位要按设计要求对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进行施工,并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现场检查,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不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需要的,一处罚责任单位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条 斜巷运输不应采用对拉电绞施工方式,如确需使用对拉电绞,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必须开凿电绞和设备峒室或在 m范围内把巷道拓宽m以上。未按要求私自安装使用斜巷对拉电绞的,每台电绞罚责任单位元,并限期拆除。
二十一条 倒拉电绞前方应设有护身柱(不少于棵)或护身石垛,保护强度要经计算后选择材料。护身柱采用元木的,其直径不得小于mm;要稳固牢固有力;能够保障操作电绞的司机人身安全。未按要求设置护身柱或护身石垛的,一处罚责任单位元,罚单位主管元,并限期整改。对操作未设置护身柱或护身石垛的倒拉电绞的电绞司机,一次罚元,并责令停止作业。
二十二条 同一巷道内同时有轨道和皮带或溜子运输时,其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条规定,在溜子和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溜子和皮带。无司机操作室的,一次罚责任单位元,并限期整改;有司机操作室,而不在操作室内操作的,一次罚司机 元。
二十三条 斜巷内必须设计有正规水沟或安置专用排水管路,排水管路安置要符合要求,无滴、漏现象。流水不得冲刷道心。发现流水冲刷道心现象,一处罚责任单位元。
二十四条 小电绞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m,电绞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或棚子距离不小于mm,电绞后方要留有米以上的操作区间,操作空间内不得有管线通过。峒室支护达合格品。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元。
五章 绞车
二十五条 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稳固,方便操作。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
一、小电绞发放审批由各井运输组具体负责。安装稳固好的井下所有小绞车,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生产部运输组和安监部机运组组织的验收;未经过验收的绞车,不得使用。否则,每台绞车罚责任单位元,罚单位主管元。
二、运输任务完成后,绞车司机要把所使用过的绞车清理干净;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钩头放置在绞车前m范围内靠一侧,不得放置在轨道线路上。否则,一次罚绞车司机元。
二十六条 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电绞安装在轨道外侧,电绞最突出部分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mm,迎头应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条规定,禁止用小滑轮代替;导向不得超过两次,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要全部外露,便于检查,并落实检查责任人。导向轮支柱应符合设计要求,顶窝在硬面内mm,柱下穿铁鞋,支柱角~度。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元。罚责任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