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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简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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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简章制度

(一)本简章遵照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规程十条的规定订定。?

(二)本会定名为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委员会。?

(三)本会设于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四)本会设委员人,除由本公司财务部经理为当然委员外,其余由职员推选代表人,工人推选代表人充任。再由委员互推人为主任委员,任期除当然委员外,均为,连选得连任。?

(五)本会设总干事人,由委员互推兼任或聘会外人员兼任。?

(六)本会委员、干事概为义务职。?

(七)本会每月开会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任*。?

(八)主任委员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在委员中委托人代理。?

(九)本会任务如下:?

.关于员工福利事业的审议、推进及督导事项。?

.关于员工福利金的筹划、保管及动用事项。?

.关于员工福利事业经费的分配、稽核及收支报告事项。?

.其他有关福利事项。?

(十)本会办理福利事业设立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社,其章程另订。?

(十一)依法提拨的福利金,应由本会存入银行保管,非经本会会议通过不得动用。?

(十二)本简章自呈奉主管官署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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