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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联谊会章程(二)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同学联谊会章程
.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优先权和优惠权;
.有权提议成立或参加联谊会各专业组织、地方组织;
.有权对联谊会的建设、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享有联谊会持续开发的其他服务。
条联谊会会员的义务:
.会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和国法律、法规,尊重行业规则,遵守本章程及联谊会其它有关规定;
.自觉维护xx和联谊会的声誉;
.会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或单位信息,以便联谊会与会员联系;
.会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及联谊会明示的其它费用;
条常务理事单位享有的利益:
.参加联谊会提供的各类学习、培训、论坛、咨询服务等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享有优先权和优惠权;
.可以在联谊会提供的各种宣传平台上,进行推介和宣传。常务理事单位享有的具体利益详见《xx紧密互助型同学联谊会会员协议》
条各类会员的相应权责本章程未作规定的,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六章会员管理
条会员费用联谊会实行会籍管理制,会员须按规定交纳费,享受会员利益,详见《xx紧密互助型同学联谊会会员入会须知》。
条信息变更会员的通讯方式、地址、电子邮件、传真等相关资料变更时,应及时通知联谊会,以方便联络。
条监督管理
会员有以下行为,联谊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严重违反联谊会《章程》、规章制度或触犯国家法律;
.损害联谊会名誉,造成严重影响;
.严重破坏工作秩序,致使联谊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妨碍联谊会正常运营。
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联谊会,在个工作日以内,经联谊会确认后,注销会员资格,不退会费。
七章其它
条本章程是联谊会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基本准则,并在今后服务过程中不断修正完善,请广大会员关注xx紧密互助型同学联谊会的网站xxxx。
条本章程未能尽述之条款和细节,将由xx经济与管理学院另行修改、制定,以本章程补充文件的形式颁布,具有与本章程等同效力。
条会员在联谊会活动中的言论仅代表该会员个人观点,不能代表联谊会在同一问题上的立场和观点。
条本章程自联谊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条本章程之最终解释权属于xx经济与管理学院。
xx紧密互助型同学联谊会筹委会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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