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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二)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

()每月日前须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打印书写均可)秘书组。

()配合校部有针对性地在本系范围内开展生活上的活动,并将活动计划及总结及时上交生活部秘书处。

()各系生活部长有权利及义务督促本系生活部同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认真及时地完成校生活部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对工作消极,不能及时完成工作,造成重大失误者,将建议其所在系予以辞退,并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度评比。

()例会无故迟到、缺席的系部,一次警告、二次检讨、三次黄榜通知,四次以上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度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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