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三)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买,原价值在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元以上元以内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把关处理,超过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教职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广厦工程”(教师集资建房)公用部分,由学校统一整修,费用由所有住户承担。
、新分来或调来我校的教职工,需用学校值宿室,由学校一次性投资修好水、电,门、窗,交给教职工使用。以后需要维修的均由教职工自行负责,如有人员变动,需由学校验收后(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方能办理变动手续。
、学校公家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中或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XX?月?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