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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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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


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一、每周星期六上午为机关集中学习日,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参加。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根据阶段工作的需要由领导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任务,提高工作要求。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日,采取看录像、领导轮流带学和请教师授课等方式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街道党工委要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切实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确保学习带头作用的发挥。

五、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结合,机关干部每人每月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不得少于字,中心学习组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查活动。

六、集体学习,一般不允许请假。遇到特殊情况,需向负责组织学习的分管领导请假,全六次缺席者(因事因公请假,因公务在外住宿除外),个人终不能评为优秀,对迟到、无故不参加者,下次学习日通报批评。

机关考勤制度

一、严格工作纪律,每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准串岗、脱岗。

二、党政办公室建立签到簿,由个人到岗签到,每天上午、下午各签到一次,上班时间到后,由党政办公室保管,每月底汇总一次并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存档,底张榜公布,作为度目标考核和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三、负责考勤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四、严格实行请假条请假制度,请假人需如实填写请假事由(包括事假、病假、产假、探亲假、休假等)、时间等事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并将请假条交党政办公室,期满回岗后要到党政办公室及时销假。

五、假期批准权限划分:街道班子成员请假,按序列分别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批准;部室负责人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分管机关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分管机关领导签署意见报街道党工委书记或主任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分管机关领导批准,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六、特殊情况处理:请假人员在外地逾期不能返回工作岗位时,须提前向批准假期的领导续假;凡超假而未续假的按旷工计处;无故旷工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值班制度

一、实行常昼夜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联络畅通。日常值班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夜间、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

二、值班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处理来文来电;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报告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妥善接待到街道联系工作及其它事宜的外来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按时搞好值班交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值班人员因事不能按时值班,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自行协调替班人员。

四、对值班期间因擅离职守、延误时机或处理不当而贻误工作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值班工作程序

一、交接班

值班人员交班时,要向接班人员交待值班情况和需要处理的问题,接班人员将需要处理的问题了解清楚后,及时进行处理,重要事项做好纪律,值班室不能空岗,值班人员不能脱岗。

二、处理来往电话

值班人员打(接)电话时,语言要文明礼貌,要问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并做好记录备查。打(接)重要电话,要事先拟好电话稿,或填写在记录本上,送分管领导批阅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要记录在电话记录本上。认真执行保密规定,不泄漏党和国家的机密,对信函、明传电报、文件、通知收发要做到真确、安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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