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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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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青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及服务队纪律,执行服务队决议,完成服务队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宣传服务队,扩大服务队的影响力;
〈四〉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改正错误和缺点,自觉维护团结,坚决反对服务队内部的一切派别和小团体组织;
〈五〉坚持个人服从集体,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奉献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
〈六〉队员有退会的自由,队员要求退会,应当经所属组织讨论,上报队长后,再宣布除名,队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屡次不参加服务队组织的活动或不做服务队所分配的工作被认为自行脱队,队长有权对其除名。

〈七〉队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能无故推迟和旷会,有事须提前请假,并向秘书提交书面假条。

三、纪律:
〈一〉服务队的纪律是本队全体队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服务队的团结、统一、稳定和协调的发展,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
〈二〉 服务队组织必须执行和自觉接受本队纪律的约束。
〈三〉 服务队组织中有违纪的队员,服务队应按照其错误的情节、性质与轻重给以批评或开除队籍的处分。
<四>服务队队员有五次迟到,四次请假,三次旷会的以自动退会对待。

四、会议:

八条:会议的安排与要求

<一>会议安排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队员大会,总结上月工作及强调以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小会,参会人员为队长,副队长,秘书处及各组组长。
(三)各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组员会议。
(四)每次会议须做出会议记录,上交秘书。

<二>会议要求
(一)每次开会时,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场;
(二)不得无故旷会,如有特殊情况,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请假,不得由他人代假,除此之外均以旷会对待;
(三)开会时应保持良好的会场纪律(手机保持震动或静状态,不允许接打电话;他人发言时不要随意接头交耳;以及其他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四)各组组长在会上总结,汇报前一接段工作。

五章:奖惩制度
九条 优秀队员与优秀组长

(一)队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垸国家法律和本巡考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牢固树立为同学为社会服务的意识;每学期评选优秀队员数名名,并以表彰奖励。
(一)组长对各项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积极执行上级指令,开展各项活动,搞好团队关系,配合总队完成各项活动。

六章:附则
十条: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履行本志愿者服务队义务的安康学院在校本、专科生均可申请加入服务队,自愿申请,经过审核成为队员;
十一: 服务队奉行例会制度,每隔一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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