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评比条件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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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能为学校添光彩。
()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履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文明学生》的要求。
()学习目的性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级以上。
、选备条件:
()在体育、书法、绘画、歌舞、器乐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并取得一定成绩。
()工作出色,成绩显著,有很强管理能力的学生干部。
()一学中, 在学校或其他单位组织的某项活动中,取得过奖励和荣誉。
()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二、评比办法:
、推荐的优秀学生必须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选备条件条者。
、每班推荐优秀学生名额为班级总数的%左右。
、优秀学生由班主任征得任课老师和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学校审核后确定。
三、表彰奖励:
优秀学生在本学期结束后集中表彰,发给奖状和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