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网 > 规章制度 > 正文

房地产公司销售工作制度(三)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房地产公司销售工作制度

确定诸如客户确认,价格权限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办法是建立业务操作规范的必要途径。

二、代理资格认定

代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 必须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的合法公司,并具有房地产经纪人资质;

. 不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质的公司和个人,不能取得代理资格,但其业务将予承认,并按正常比例的%支付佣金。

三、代理协议书

符合代理条件的,本公司将与其洽定代理协议书,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客户确认办法,佣金提取办法等事项。

四、客户确认

. 由代理公司带领有效客户看房,有效客户是指客户代表必须是其写字楼租赁的决策人员或主管人员,如:总裁(总经理),行政总监(经理),或其他有授权的人员;

. 客户认定后,本公司将与代理公司一签定客户确认书,客户确认书将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如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法、初步需求意向、确认书有效期等;

. 代理公司应在签订客户确认书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递交客户意向书,其内容包括:面积、朝向、楼层及客户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和要求;

五、授权

代理公司作为本公司销售组织机制的一部分,将被授予一定的业物权限,在权限范围内,有权处理租赁事宜,包括给客户作报价方案,洽谈价格条件以及合同条款,直至交易成功。

.价格权限:

作为代理协议的一部分,本公司将提供价格单,符合价格单规定的价格条件的,代理公司有权决定,超过规定条件的,必须报本公司,经书面认可执行;

.合同条款:

合同正式文本原则上不可改动,如客户提出的修改意见确有理由,须报本公司与发展商合约部门,洽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六、佣金的核算以双方的同利益为基本点,其比例与租金水平和租赁面积成正比

佣金方案是代理协议的一部分,本公司将根据销售工作制度的佣金方案的规定核算佣金额并及时支付佣金。

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