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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长春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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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就医原则上必须实行基层首诊

组建以家庭医生、专科医师提供技术支持的签约服务团队,分类、分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向居民提供长期连续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城市居民住院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以及退休老年人与所在区域的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医师签约;在职人员(职工医保和商业医保人员)可与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个人工作室)或个体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医师签约;特殊病种(传染病、精神病等)病人由患者或医保部门指定相应医疗机构医师落实签约。2016?2017年,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为重点人群。2017年末城市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或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2018年起,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签约服务要明确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医保及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就医原则上必须实行基层首诊。急危重症患者、6岁以下婴幼儿患者、70岁以上老年患者就医可依病情需要,自行选择相应医疗机构就医。

确定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病种

按照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病种参考目录,制定市县、乡、村及外请专家在县域内诊疗病种参考目录,其中:县级医院诊治细菌性痢疾等600种疾病;乡镇卫生院诊治急性阑尾炎等43种疾病;村卫生室诊治沙眼等30种疾病;外请专家诊治食管恶性肿瘤等27种疾病。在目录之外的病种应当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在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推广绿园区实施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由三级医院诊断、二级医院治疗、一级医院管理的慢性病管理模式。到2017年,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在榆树市、德惠市、双阳区、九台区,推广乾安、农安等地实施的高血压、糖尿病由县级医院诊疗、乡镇卫生院管理的慢性病管理模式。到2017年,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20%以上。

建多层次多类别医疗联合体

依托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与德惠市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与农安县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与九台区人民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与双阳区医院和吉林省人民医院与榆树市人民医院建立的5个医疗联合体,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发挥长春市直属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的学科优势,组建市?县(区)级综合医疗联合体,由市中心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妇产医院、市传染医院、省肝胆医院、市心理医院、市口腔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医院和市中医院10家直属医院联合共同与榆树市医院和朝阳区医院等10所区域内县区级医院建立学科共建医疗联合体。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发挥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职能和作用,提高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推进二级以上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之间和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轻患者的负担。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进一步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在确保基层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权益的基础上,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内的疾病,患者自行前往上级医院诊疗的,将报销比例降至20%。

附:长春市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按照国家和吉林省对分级诊疗工作的要求,长春市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政府主导,积极推进

根据国家和省对分级诊疗工作的有关部署,长春市将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合理的分级诊疗体系作为推进医疗改革工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

长春市以政府名义出台《长春市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根本任务,从资源整合、制度建设、保障措施以及部门职责,推进长春市分级诊疗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分级诊疗制度和体系建设,并多次调研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及建立多部门联动保障体系。

二、积极部署,明确定位

截至目前,长春市几家大型综合性医院都较好的承担了疑难危重病症诊治和急诊急救任务,并以对口支援、医联体等形式提高下级医疗机构能力。

城区二级医院开展低保尿毒症患者免费透析治疗,开设临终关怀病房、康复医学等项目,并与大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了上下联动的协作关系。

为在县域内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根据“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原则,制定了县、乡、村及外请专家在县域内诊疗病种参考目录,其中:县级医院诊治细菌性痢疾等600种疾病;乡镇卫生院诊治急性阑尾炎等43种疾病;村卫生室诊治沙眼等30种疾病;外请专家诊治食管恶性肿瘤等27种疾病。各县区可根据医疗机构实际能力和前三年发生的诊疗病种情况,在参考目录基础上进行增减,确定辖区诊疗病种目录。

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做好日常健康管理,落实基层首诊,并与二、三级医院、各专科医院保持联系,做好患者向上转诊工作。各社区卫生中心积极加强慢性病管理,目前,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85.9%和85.98%。通过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及改革医保和新农合支付政策等手段,推进了基层首诊。

三、基层首诊,完善签约

长春市积极推进基层首诊关键是要建立完善的家庭医生签约制度。目前,家庭医生责任制工作已经达到城区全覆盖,全市共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户数约28万户。

长春市的家庭医生签约以孕产妇、0-6岁儿童、慢性病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为主要签约对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随访、转诊等工作。

通过推进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引导病人社区首诊;逐步实现社区全科门诊与上级医疗机构专科门诊间联动,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

四、夯实基础,提高能力

通过对口支援、建立医疗联合体及开展远程医疗等形式,提高县区级和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促进医疗资源的纵向流动。目前,吉大一院、省人民医院等4家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与外县(市)区医院对接成立了5个医联体,提升了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县域外转诊率明显下降。

在目前省级医联体的基础上,长春市积极推进市级医联体建设,制定市级多层次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十家市直医院组成市级医院技术联盟,作为市县级医联体牵头单位,分层次组建市级、区级、县级及乡村多层次医联体。同时,长春市中医院和县(区)级中医医院,民营医院与二、三级医院分别组建中医医联体和民营医院医联体,全面提升各级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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