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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志愿者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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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志愿者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委部署的“两个排查”工作任务及全省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所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经研究决定于XX月日至月日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简称“百日会战”)。现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司通〔XX〕号)及《巢湖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方案的通知》(巢司字〔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以“百日会战”为载体,以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主线,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早日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为构建平安和县、加快和县奋力崛起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以开展“百日会战”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巩固村(居)调委会,实现镇、村(居)%建立调委会。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改制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医院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消费者协会等建立调委会。积极推动县级建立调委会的建立。为加快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步伐,从月份开始填写《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度统计表》(附件),每半月上报一次。
(二)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和债权债务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加大对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建立健全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的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和推动轻伤害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法庭、信访、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合力调处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百日会战”期间,矛盾纠纷调解率要达到%,调解成功率努力实现达到%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努力实现达到%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把有法律知识、有威望、公道正派、能够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有关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注意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改善调解员队伍结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旁听法庭庭审、人民调解知识测试、案例分析讨论、推荐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模拟调解庭、现场调解观摩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断提高调解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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