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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责任主体工作职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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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一

换届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换届期间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为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工作全过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近日,鹿城区委组织部特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和“四类对象”负面清单(共97条)》。清单写满责任,落实还靠担当,这“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请收好。

一、党委:主体责任

1、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坚持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凝心聚力,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2、认真做好谋划和部署,制定换届工作总体方案,专题研究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通过抓党委推动党委抓。

3、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换届纪律,严格执行“九严禁”,以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搞好换届。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把好用人关,严防“带病提名”“带病提拔”,选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5、主导“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的产生,在推荐、提名、考察、协商等各个环节发挥强有力的把关作用,在换届选举中牢牢把握领导权和主导权。

6、强化思想教育引导,抓好“一片一书”和关于换届工作政策法规的专题学习、谈心谈话、签订承诺书等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宣传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

7、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严肃追责,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绝不姑息迁就。

8、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督查指导,督促下级党委、本级其他班子和有关部门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检查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追究问责。

9、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民主权利,改进和改善政治参与,让各方面的意愿和主张得到充分表达。

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1、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从一开始就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与换届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2、主持制定换届工作总体方案,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换届工作纪律的要求,并结合实际进行谋划和部署。

3、对换届工作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要亲自过问,重大问题要及时召集研究,妥善解决处理。

4、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督促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督查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5、带头学习“一片一书”和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文件、政策法规,组织班子成员抓好学习讨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

6、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与几大领导班子成员、法检两长、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等进行一次专题谈话,督促他们带头遵守换届纪律。

7、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代表本级党委作出认真履责、切实做好换届风气的书面承诺;本人作出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杜绝拉票和说情打招呼等书面承诺。

8、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把好用人关,严防“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9、敢于碰硬,严抓正风肃纪,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严厉查处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纪检机关:监督责任

1、加强面上工作的指导,与组织部门一起研究部署换届风气监督工作。

2、做好纪律教育,在纪委领导班子和机关认真开展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专题学习和教育,增强遵守组织原则和换届纪律的意识。

3、开展谈心谈话,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有倾向性问题干部等进行一次专题谈话,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知边界、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

4、抓好信访举报“清底”工作,对近年来积存的、涉及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信访举报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调查核实,并做出结论性意见,同时督促下级纪检机关和纪检组做好这项工作。

5、参与组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对各地换届风气情况进行专项巡查。

6、参与组建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对重要信访举报进行直接查核或实地督办。

7、严把换届中继续提名人选和新提拔人选“党风廉政建设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8、在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参与派驻督导组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9、对换届中违规违纪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查处问责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组织部门:直接责任

1、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细化任务分解,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以及纪检、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相关资料发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名领导干部学习。

3、征订发放“一片一书”,组织征订《镜鉴》和中组部《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带头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学习研讨,并及时发送各地各单位,指导做好“四必看”。

4、举办换届工作专题培训班,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重点辅导,明确各项具体任务要求。

5、全面梳理和查核近年来积存的、涉及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信访举报,作出结论性意见,同时督促下级组织人事部门做好这项工作。

6、抓好专题谈心谈话,协助党委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按要求与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进行专题谈心谈话,做到“四必谈”。

7、组织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设计制作分类承诺书,实现责任对象承诺全覆盖。

8、组织一次民营企业家代表、委员谈换届纪律座谈会,指导做好严肃换届纪律联合倡议工作。

9、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换届期间离任的县乡党委书记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离任检查。

10、严把选人用人关,落实“四个凡提必”要求,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11、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做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可倒查。

12、牵头组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对换届风气监督有关情况进行专项巡查。

13、进一步畅通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群众举报渠道,完善“12380”举报平台值班值守制度。

14、建立快速查核机制,牵头组建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立项专办、分类办理、快查快结。

15、在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牵头组建并派驻督导组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16、从严处置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对换届中违规违纪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严肃处理和问责,实行“一案双查”。

17、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做到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对重点案例点名道姓曝光,充分发挥警示、威慑和教育作用。

18、做好换届纪律宣传和舆情应对、信息收集沟通等工作。

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以及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组织班子成员、参加换届工作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政策规定和换届纪律要求,学习观看“一片一书”。

2、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换届工作的人员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作出认真履职、严守纪律的书面承诺。

3、督促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共同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

4、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突出加强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教育培训,把警示教育片作为必学内容,组织和压实各代表团团长、政协会议讨论组组长的换届风气监督责任;与组织部门一起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谈换届纪律座谈会;监督和指导各级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从严把关。

5、统战部门突出抓好各级政协委员的提名协商工作,加强指导、从严把关;加强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严肃换届纪律教育。

6、宣传部门突出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换届风气监督的措施和纪律要求,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做好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和应对处置,确保重大舆情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及时稳妥处置。

7、政法部门突出抓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力量安排,严密防控措施,排除各种干扰因素,严厉打击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换届期间社会稳定和换届工作安全。

8、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应根据自身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共同推进换届风气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二

目前,辖市区、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在此至关重要的时间节点上,市委近期出台了《严肃换届纪律“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党委书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以及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统战部门等相关单位“五个责任主体”的责任,确保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共同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

市委书记夏锦文对换届工作高度重视。在4月29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他强调,今年是市县乡党委集中换届之年,做好换届工作,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水平、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落实《清单》要求,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统战部门等相关单位在党委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只要查实,决不姑息,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市委分别对五大责任主体“量身定做”了责任清单共25条。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重点履行好五项职责,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九严禁”换届纪律,坚决杜绝“三大问题的15种表现”;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等政策文件;每两个月听取换届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等。

党委书记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做到“带头维护组织工作的原则性、严肃性,支持组织部门按原则选人用人”“亲自研究、部署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重大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提醒”等。

各级纪检机关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重点履行好“查办换届过程中违反纪律处分条例的问题”“会同组织部门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专项督查;查核违反换届纪律举报,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员”等职责。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严肃换届纪律直接责任,制定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大力宣传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新精神新要求;举办专题培训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制度,开展换届纪律全程纪实;组织领导干部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群众举报受理体系,建立换届风气要情动态报告制度以及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等。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班子成员、负责换届工作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换届纪律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认真梳理换届工作风险点,把纪律要求嵌入换届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做好新人大代表、新政协委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压实各人大代表团团长、政协会议讨论组组长监督换届风气责任等。

据悉,市委将实行严肃换届纪律责任追究制度,凡因落实“五个责任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地区换届过程中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五个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近期,全市换届纪律巡回督查领导小组将对“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三

今年5月起,湖北省宜昌市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支持领导违纪违法问题查处、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五个清单”,今年5月以来,共有36名领导干部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被问责。

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该市实行上级组织部门派人列席干部选拔任用讨论会议;未经答复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不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选拔任用举报查核4项制度。制度实行4个月以来,该市市委组织部共派人列席下级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讨论会议15次,对15个项目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受理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信访举报25件。

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方面,该市制定涉及基层信访、机关作风以及纠正涉企、涉农、涉教、涉医乱收费等12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清单,确保主体责任明晰。同时,设定任务指标,加强督办,严格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目前,共排查损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231个,立案查处5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人;发现机关作风问题216个,处理1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查处涉农乱收费问题2个,查处涉企乱收费问题5个,查处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问题9个,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4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

在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方面,该市设置包括修改党委政府议事决策规则、完善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在内的13项具体任务,由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逐项落实。

在支持领导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方面,该市确定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城区联动办案、乡镇办案协作区、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交叉巡查工作机制等21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今年5月至8月,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25件,同比上升81%,给予187人党纪政纪处分。

在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该市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方案》,将6个方面的61项工作细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督促抓好任务落实。该市市委常委带队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同时,举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培训班,并对154位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四

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到位”。

第一,思想要认识到位。党政一把手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第二,责任要明确到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发挥领导、组织和表率作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不把责任推向纪检监察机关。

第三,工作要落实到位。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消除监督盲区,确保重点环节、关键领域权力行使以及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运行。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等问题,严查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查参与违法建筑牟取利益和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等案件。

第四,问责要追究到位。要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构建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报告“签字背书”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倒查追责制度,对发生重点腐败案件和有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五,对纪检监察工作要支持到位。要从人、财、物各方面,大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尤其要把纪检监察系统的缺岗配齐、干部配精、班子配强。在工作分工方面,要科学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和相关任务分工,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主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屡教不改、执意践踏法纪者,坚决做到不说情、不袒护、不包庇,为纪检监察干部排除工作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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