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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治霾是场战役,那它应该是一场政府主导下全民参与的战役。国外治霾的成功经验表明,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公众是一支必不可少的生力军;离开公众的参与和鼎力支持,治霾终究难以取得完胜。

公众监督政府治雾霾不应仅靠插科打诨、冷嘲热讽

12月21日24时,北京等地解除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22日,京城终于迎来久违的蓝天。然而,好景不长,据气象专家预测,新一轮重污染天气25日又将“卷土重来”。

“十面霾伏”近一周,有关“霾态”的各种图片、段子和吐槽刷爆朋友圈。饱受雾霾之苦,发泄一下内心的郁闷和焦虑,当然无可厚非。不过与此同时,笔者也注意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不少人一边表达着对雾霾的厌弃和恐惧,抱怨着对政府治霾不力的失望和不满,一边又对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工业企业停产限产等应急措施冷嘲热讽,调侃这些措施给自己带来多少不便。

政府应该是治霾的主导,这很对。面对越来越严重的“霾害”,政府不能等(等刮风,盼老天爷帮忙)、不能靠(靠周边城市帮忙,认为只要周边省市的雾霾问题治好了,自己就不用干了)、不能怨(怨天尤人,老是觉得雾霾是这里刮来的、那里吹来的),而应当承担起义不容辞的责任,研究雾霾的生成机制、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出台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多管齐下、狠抓落实,最终打赢这场抗霾攻坚战。

然而,治霾同样离不开公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首先,我们要明白:每一个人,既是雾霾的受害者,同时也是雾霾的制造者;享受现代工业成果的每个人,都是消耗环境资源的既得利益者,都有义务偿还自己欠下的环境债。其次,我们还要明白:治霾没有“速效药”,中国“成长中的烦恼”既非一朝一夕形成,也不可能一天两天消退,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要给治霾留出必要时间。再次,我们更要明白:治霾不能靠“嘴炮”,而要有实打实的措施,这就或多或少、不可避免会影响到公众的某些利益,每个人都不能光想着享受治霾成果,却不愿为此作出一丁点牺牲。

这样说,决不是替政府开脱。政府的责任,当然要由政府承担,不可推卸,更不能转嫁。公众在治霾过程中,除了尽到应尽的义务,同时还有监督政府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但行使这些权利,不应该仅靠插科打诨、冷嘲热讽,而应该是积极参与、理性表达、有效监督。

如果说治霾是场战役,那它应该是一场政府主导下全民参与的战役。国外治霾的成功经验表明,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公众是一支必不可少的生力军;离开公众的参与和鼎力支持,治霾终究难以取得完胜。

对于治霾的迫切性、政府的主导性,目前我们已经有了清晰的认识,但对于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无论政府还是公众自身,显然都还认识不足。笔者希望借这篇文章传递一个理念:治霾,谁都别当旁观者!

雾霾严重: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大有可为

对有利于环保的行为实施税收优惠,以补偿环保效益的正外部性,体现“环保者受益原则”。从各国实践看,公司所得税、消费税的环保优惠比较突出,增值税、机动车税、不动产税等也有所体现。

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说明我国环保税立法已进入人大审议阶段。

在不断遭受雾霾困扰的现实中,人们不免对环保税的开征更为期待。对排污行为开征环保税,是“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体现,是对环境污染成本外部性的一种校正,无疑对减少污染,促进环保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鼓励环保还存在另一方面的税收政策选择,即对有利于环保的行为实施税收优惠,以补偿环保效益的正外部性,体现“环保者受益原则”。从各国实践看,公司所得税、消费税的环保优惠比较突出,增值税、机动车税、不动产税等也有所体现。

北京两会:多位政协委员带“治霾”提案上会

大气污染究竟是怎么造成的需要科学的解释,政府治理大气污染要科学,不能只用行政手段,不能影响大家生活。对于治理措施,减排不能只考虑车,还要考虑综合的因素。大气污染治理也不是哪个行政手段能解决的。

政府也要传递一个信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污染是长时间积累的,也不是一日能治好的。要有一种信心,不能光去埋怨。

??北京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副秘书长任学良

北京冬季大气污染比其他季节都要严重,主要在于冬季的取暖。建议冬季取暖能否尽快推行各家各户安装热力计量表。因为现在是按平米收取集中供暖费用,这种形式热量浪费比较大,比如长期不住、天气变暖也不会关闭闸门。这边有热量消耗,另一边就要消耗能源,产生污染,所以应该大力推行让每户都安装热力计量表。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臧铁军

此次市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上,大气污染治理是不少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部分委员还将就此提交相关提案。

市政协委员朱良今年带来了7个提案,其中有两个都与大气污染治理有关,分别是对高排放车加强监管和红色预警时监测并公布PM2.5组分含量;北京市政协委员张强斌提交提案建议调动政府之外其他主体参与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从长远来看,完全依靠政府来治理是要打折扣的。

朱良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教授级高工

红警时应公布PM2.5组分含量

近年来北京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时有发生,虽然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起到了相当的效果,PM2.5的年均浓度在逐年下降,但正如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所言,“最大的问题是冬季改善的幅度非常小,甚至没有多少改善”。

北京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大多在采暖季,排放情况肯定不同于其他季节,此时PM2.5的主要来源很有可能不同于全年主要来源。而且为了开发针对红色预警状况下的净化产品,厂家也需要污染物组分及其含量的数据。

因此建议,北京市环保局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对PM2.5进行强化监测,追溯红色预警期间PM2.5主要来源,及时公布强化监测结果,并对红色预警期间PM2.5主要组分的化学性质、危害程度、防护办法等公众关心问题,提供准确科普知识,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向公众解读。

张强斌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大学油气污染防治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教授

应调动政府之外其他主体治霾积极性

政府在重污染严重时采取车辆限行、企业停产等措施,公众和企业仍是被动接受,并没有调动政府之外的其他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但大气污染的性质决定了对它的防控是多方利益主体参与的过程。目前环境问题的解决都在指望政府,从长远来看,完全依靠政府来治理是要打折扣的。

为此建议出台各类促进社会各主体参与大气污染防控的相关法律政策文件,明确公众参与,尤其是各种民间环保组织、地方团体参与的权力与范围,切实在规划、监测、执法等环节赋予公众知情权和参与监督权。

只有知情,公众才能参与进去。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大气治理工作一开始是政府从上到下主导的,逐渐转变为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型。

此外,建议建立专门的、常设的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机构,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视为一个整体,由该机构制定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控的总计划,分配联防联控的总任务,同时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或作为第三方开展有关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耿晓冬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恒丰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政府应加大城市清洁能源利用

空气质量是一个综合性问题。首先从地形上说,北京三面环山,而且北京有东南、西北季风。这几年北京的大气污染问题,也跟近年来城市建筑高度的突破有关,过高的建筑客观上把北京出风口、进风口堵住了,例如北京西北方的不少高楼,挡住了西北季风进风口,风没法顺利进入市区,污染物不易扩散。其次,北京城市人口规模急剧扩大,人口密度大、燃煤取暖、工业污染等因素,加剧了热岛效应。

政府应加大城市清洁能源利用,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并配合京津冀城市一体化,联防联控。节能减排重点还是应该从技术层面入手,并非一味关停企业。目前北京有三大能源公司,都可以为北京提供清洁能源;但目前国内的天然气仍不算充足,还需要开展多个渠道,使能源结构多样化、市场化,降低价格,从而使清洁能源能够真正普及。

常纪文北京市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建议高排放企业错峰生产

目前的治霾措施还是不到位,有些还是治标不治本,比如精细化考核方面。同时,城市管理方面也有很多努力的空间。“大气十条”提出的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标实现起来并不容易,因为这不是北京一个城市的问题,与周围城市的环境也有很大关系。因此,建议北京把措施做到位。

我提出的五项建议分别是,建立季度空气质量目标考核机制;实行采暖季错峰生产;加大机动车、扬尘等低矮源防控力度;协调天津市减少煤炭下海,减少过境运煤大货车污染;以及要用优化城市管理的方法缓解和解决区域污染问题。

北京要参照国家做法按月通报各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情况,按季度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和公布。依据考核结果,建立市级党委政府对区级党委政府的约谈问责机制。

同时,北京市政府应该在每年初制定《高排放企业错峰生产方案》,建立高排放企业错峰生产企业名录,明确名录企业在采暖季和非采暖季的生产规模。

“三两句话提案”担不起群众重托

三两句话也能算提案?当下,正值全国各省市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但在一些地方,少数政协委员的提案仅寥寥数语。对此,深圳市政协有关人士介绍,撰写提案是有要求的,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众所周知,好文章通常言之有理、言之有物、简洁凝练,“两会”提案、议案同样不应该以字数论质量,只要能够反映实情、拿出建议,字数略少并不是问题,短小精悍反而更应该提倡。

但“三两句话提案”已不属于“篇幅短”,而是“没有篇幅”。须知提案、议案是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们履职的重要“载体”,即使不能像论文、调研报告那样严谨详实,但形式上应有其基本格式,内容上应该有事实、有判断、有建议。“三两句话提案”显然是难以达到这个标准的。

事实上,提案、议案并不需要写得多么富有文采。“两会”中那些格外抢眼的提案、议案,尽管文字朴实,却贴近事实和群众,敢于反映问题,善于提出可行性建议;有的图文并茂,让人过目难忘,引发了广泛讨论和思考,发挥出很大作用。

说到底,提案、议案质量的高低,关键取决于代表、委员是否牢记自身职责、时时事事以人民权益为重、态度是否认真、平常是否做足了功课。代表、委员若关心一件事、一群人、一项政策、一个课题,就应多方学习、仔细思考、深入调研,久而久之,就会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写起提案、议案来自然不会只有三言两语。也唯有如此,才能不负群众重托。

南都提案:完善自行车道建设迫在眉睫

目前4家共享单车在深圳投放了15.5万辆车,引来了资本的较逐,也意外地为解决城市的拥堵问题提供了一个新思路。眼下,深圳轨道交通、公交系统的日益完善,搭配上共享单车快速发展,解决了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或将促使更多的人选择绿色出行。但深圳20多年来放弃了规划建设自行车道,这种交通配套已不成体系。此后虽在部分路段人行道上辟出自行车道,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自行车骑行需求,完善自行车道建设迫在眉睫。

骑行现状

20多年来不曾鼓励自行车

行人出行路权占比相对低

去年下半年,共享单车在深圳蔓延,红橙黄绿自行车火速铺遍深圳各个角落,“颜色大战”如火如荼。根据去年12月27日,深圳市交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深圳市场已有4家互联网自行车企业(摩拜、OFO、小蓝、小鸣)车辆约12万辆,根据各企业推广计划,春节前全市推广规模将达到21万辆。

昨日,南都记者从深圳市交委获悉,截至目前摩拜、ofo、小蓝、小鸣4家企业已在深圳投放自行车15.5万辆。显然,深圳的共享单车数量仍呈增长趋势,“颜色大战”正酣。

根据市交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深圳全市日均单车使用率约为4次,日均使用人次已达到62万人次。从数据来看,单车出行俨然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

这么多人选择骑自行车,但体验并不好。这源于深圳曾是一个不鼓励自行车发展的城市。深圳市政协委员李公义告诉记者,深圳市慢行系统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即被取消,“没有了慢行系统,也就不鼓励自行车,深圳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就是一个不鼓励自行车的城市。”

政协委员朱东波指出,从全市范围看,深圳自行车道的建设水平与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绿色出行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包括自行车道不成体系,事务性出行功能有限等。

根据深圳市政协委员张晓春计算的数据显示,深圳目前是以小汽车为主的路权分配模式,小汽车出行占全市市民出行比重的24%,其占有交通使用空间约为50%;公交车占全市出行比重约为20%,其路权占比则为10.8%;而行人出行占全市出行比例约为50%,路权占比却只有20%。

深圳市交委在回应自行车路权分配时,则认为这是一个随着经济发展而动态调整的问题。深圳飞速发展时期,非机动车的拥有量迅速下降,相应的交通设施和交通组织也因此有所调整。而随着深圳公共交通体系的不断发展和轨道交通网络日趋完善,自行车出行的绿色环保、安全便捷、私人化特点日益凸显,已作为公共接驳出行最后一公里的有益补充,也对城市的道路设施及交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交委介绍,目前,深圳全市自行车道和绿道网规模约2400公里,可以满足部分市民自行车骑行的需求。

市交警局通报

为整治自行车违法

已有上千警力上路

针对共享单车高速发展,深圳市交警局也于2017年1月10日至11日开展了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部门每日在全市设立240个路面整治组,出动警力共计1100余人次,重点查处自行车以下交通违法:一是冲红灯;二是逆向行驶;三是违法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四是违法载人载物;五是违法进入高、快速公路;六是违法停放。据悉,行动2日以来,共查处自行车违法2205宗,其中含共享单车违法733宗。

深圳市交警局表示,还将积极协调交委等业务部门,梳理排查单车停放集中区域,研究完善相关标志、标线,包括:划定单车停放区域、非机动车道标识、禁止停放警告提示标志等,力求逐步规范单车的道路停放。

深圳市交委:

正重构自行车道系统

城市梦工厂秘书长郭晨此前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在城市有限的道路用地上,私家车、公交车、电动车、自行车和步行,背后都是市民的公共权利,这种协调肯定得通过深度的调研和专业、公正的规划来实现平衡。“深圳的自行车车道本来就是不完善的,即使不为发展共享单车,都应该提升。”

市交委昨日表示,为整体提升自行车出行品质,近年来也采取多种措施,有序开展相关自行车道规划方案研究,重构自行车道系统,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市交委正逐步推进新建道路自行车道配建工作。结合市规划国土部门于2013年发布的《深圳市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市交委在道路设计审查时,均要求在新改扩建道路合理配建自行车道,通过源头把控、前瞻设计,将自行车道建设与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使用。并从促进出行结构优化调整的角度,推动按片区开展“重构慢行系统”工作,逐步实现由线到网的自行车道规划建设目标。

另外,市交委重点围绕轨道、公交站点周边完善自行车道等慢行设施,编制完成包括《轨道站点周边重点片区自行车网点及专用道规划实施方案》、《民治、白石龙、深圳北地铁站周边慢行设施改善规划》、《轨道三期(7/9/11号线)接驳改善规划及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划,并由各区负责推进落实。

同时还会加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管理,综合整治提升道路慢行系统基础设施,对既有自行车道开展定期维护和系统化改造,逐步构建功能完善、安全便捷、连续美观的自行车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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