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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新基层微腐败谈话内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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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微腐败谈话内容一

今天,我们召开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全体党员会议,就贯彻落实县委整体部署,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主要目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水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刚才,李局长宣读了《水务局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方案》,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五个方面意见。

一、要在深化思想认识上再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的*,“拍蝇打虎”、“猛药祛疴”、“重典治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党员队伍得到了持续净化。在正风肃纪和铁腕反腐的强劲涤荡之下,我们看到“微腐败”已经成为打通“最后一公里”的主要障碍。“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我们一定要从推进从严治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群众身边存在的“微腐败”问题。这次县委决定,从现在起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县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既是形势和现实的需要,更是基层和群众的期待。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针对水务工作实际抓好落实,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向善向好。

二、要在突出专项治理上出实招

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必须瞄准靶心、找准关键,以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全面工作的深入,以薄弱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水平的提升。一要把握整治工作重点。充分认清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范围、对象和内容,不论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不论涉及水利建设、执法管理还是政务服务,都要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标尺,结合本职工作,逐一对照、纠查、解决。二要注重自我纠正解决问题。将专项治理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督促党员干部自我警醒、反思、净化、完善,做到“全面体检”、“自查自救”,同时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坚决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政策;对一意孤行、不听招呼、不守规矩的,坚决予以查处。三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拓展问题线索渠道,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群众对“微腐败”问题的举报。拓宽监督渠道,注重基层督察,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到实处。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从群众“最怨、最恨、最急、最盼”的事情抓起,尤其要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快速严处一批典型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三、要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求实效

“微腐败”问题出现在基层,问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源在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不力。一要层层压实责任。要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支部、机关股室、基层单位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局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股室单位肩负集中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要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排查、整改。二要增强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报局班子集体决定。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书记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支部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被诫勉、被问责、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三是以问责促落实。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组的责任。对搞形式、走过场,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从严问责;对开展集中整治后仍然发生“微腐败”问题的,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要在加强自身修养上下功夫

“微腐败”虽小,关系人心向背;基层虽低,事关执政之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更加注重党性锻炼和自我人格修养,带着感情深入践行宗旨理念。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特别要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新出台的《准则》、《条例》,把握精神实质,领会内涵要义。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切不可有“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的错误认识。要以史为鉴,做到反躬自省,用他人犯的错误来时刻警醒自己,纪律的红线碰不得。二要管住生活小节。小节不守,大节难保。具体来讲就是三句话: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这三句话大家一定要记牢,否则出现了问题,我们实在是“伤不起”!组织培养一个干部很不容易,我们干部从学校门出来成长到现在,也是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不能一招不慎、违法违纪,最后受到法律和党纪、政纪的追究。那就不仅仅是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悲剧,更给组织带来很大的损失。三要坚守秉公用权。权力虽小,但关乎民心冷暖;钱物虽少,却事关百姓生计。工作中与群众打交道,都围绕着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要守住“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在使用权力时,一定要绷紧这根弦。

五、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利长远

治理“微腐败”必须坚持立体化治理,多元化组合,既要抓个案,又要抓长效,着力营造基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要抓好干部选用和监管。要严格对中层干部“讲政治,顾大局;讲学习,提素质;讲忠诚,树品行;讲民主,有创新;讲团结,能协作;讲担当,重实效;讲奉献,做表率;讲廉洁,守纪律”的八项基本要求,认真做好识人用人工作,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的,要坚决拒之门外。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要践行好第一种形态,强化“面对面”教育提醒,真正做到管在日常、严在经常,传递压力,从源头上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二要加大警示震慑力。要注重抓典型,对一些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采取专题通报、个案分析等形式予以通报曝光,确保警示、震慑效果。三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上动脑筋、想办法,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基层权力如何运行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着力构建不敢、不能、不想侵害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向常态化、机制化、长效化转变。目前,我们要抓住民主公开这个关键,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老百姓成为监督“微腐败”的主力军,让“微腐败”问题在阳光下无处藏身。

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是一项事关民心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深化和拓展,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根本。我们一定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以专项治理丰硕成果,全力推动水务改革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基层微腐败谈话内容二

为压实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抓早抓小的主体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近日,阜南县出台了《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暂行办法》,对谈话提醒的主体、对象、原则、情形、方式、程序、内容、纪律以及立卷归档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该《暂行办法》规定,谈话提醒的实施主体是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对象是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谈话提醒由各级党委(党组)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现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管党治党、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以谈话的方式及时提醒、警示或责令纠错。

该《暂行办法》还突出了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谈话对象对谈话人指出的问题正确认认真进行整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指定专人对谈话对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整改到位。

近日,该县卫计委在业务检查中发现,有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药品耗材、试剂没有进行出入库登记现象,县卫计委主任庄文普针对此问题召开了党组会议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督促全县乡镇卫生院就此类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县纪委派驻卫计委纪检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整改到位。并对相关的14名乡镇卫生院长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单位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是不是说谈过了话,如果犯了错误就可以不进行纪律追究了呢。

县纪委副书记程烨秋说:“一项好的制度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做保障,所以,我们明确提出了保密纪律、回避纪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用谈话提醒代替纪律处分或以此掩盖、包庇错误事实,对在谈话过程中发现的违纪线索必须报告或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处理。

截至目前,该县28个乡镇和34个县直单位的党委(党组)共提醒谈话128人,有效防止了全县基层干部微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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