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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防灾减灾日活动通知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2017年防灾减灾日活动通知【一】

各中心校,局属各单位,辖区各有关事业、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2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六个一”活动,并于5月17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照片报至区教体局。

各中心校、局属各单位将材料纸质稿(加盖公章)报至局监察科309室,电子稿上传至金教FTP://监察科/上交/“2017年防灾减灾日活动”文件夹内;辖区各有关事业办中小学、幼儿园将材料纸质稿(加盖公章)报至局教育科311室;辖区各有关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将材料纸质稿(加盖公章)以协作组为单位报至局民管科316室,电子稿由组长单位汇总后发送。

附件: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金水区教体局

2017年5月9日

2017年防灾减灾日活动通知【二】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今年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现将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梳理和分析建筑施工面临的灾害风险,紧扣防灾减灾日主题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系统“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于5月16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以传真方式或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市城乡建委。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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