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发放通知年最新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一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xx〕43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5月23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二
各部门、分厂:
高温天气来临,为保障在高温条件下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并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现决定从6月份开始发放高温补贴,具体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公司本部在职在岗员工;
二、发放期限:6月、7月、8月,共3个月;
三、发放标准:100元/月/人;
四、发放细则:
1、当月出勤天数达到当月应出勤天数,按100元发放;
2、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低于当月应出勤天数,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当月高温补贴=(100÷当月应出勤天数)×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3、高温补贴从工资中体现,从7月15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管理部
201x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