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消防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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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同志为 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实施演练。
单位盖章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