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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征兵办主任军分区谢子宏参谋长就征兵有关政策规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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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应广大适龄青年要求,本报就大家关心的有关政策规定,采访了市征兵办主任、军分区参谋长。

记者问:今年征兵工作划分哪几个阶段?

参谋长:今年征兵工作时间大体安排:从8月1日展开,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在高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可适当提前。大体分为四个阶段:8月1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8月1日至20日为体检、政治考核阶段,8月21日至9月10日为复查、走访、定兵阶段,9月11日至30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和征兵工作总结阶段。

记者问:今年征兵的对象和范围是哪些?

参谋长:今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已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校生。

记者问:今年征兵对男青年的年龄有哪些具体规定?

参谋长: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记者问:今年征兵政策有哪些变化?

参谋长: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三个明显变化:

(一)征集方式全面改革。从今年起,国家明确男女兵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征集,从报名到定兵,所有信息要录入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未经网上兵役登记并报名的,不得参与征兵体检,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5日18时。同时,明确适龄青年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的,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入伍。

(二)征集条件适当放宽。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往年相比,内容有较大的变化,适当放宽身高、体重和视力标准(身高下调2厘米,男、女兵最低身高分别为160厘米和158厘米;体重放宽了超重标准,男、女兵分别可超重30%和20%;视力除特殊条件兵外,右眼裸眼从4.9降到 4.6,左眼裸眼从4.8降到4.5)。

(三)大学生征集比例大幅提高。教育部提出,今年全国大学生入伍人数要达到20万,较去年增加44%。

记者问:女兵征集有哪些规定?

参谋长:今年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8厘米以上,其他条件符合体检标准和政治考核规定。

记者问:大学生应征有哪些优待政策?

参谋长:大学生除享受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大学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二是考学升学优惠。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三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所有应征入伍的高校新生、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均可享受,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每名本专科生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记者问:去年福建省出台大学生士兵“五条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概括起来是“省五条”,去年来就颁布执行了,今后一直延续,这份文件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的通知》(闽政办〔2015〕87号),具体规定是:

一、每年安排全省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拿出1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毕业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5分、8分。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大学生士兵退役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二、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学业准予毕业的,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以在同科类范围内优选选择专业。

三、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四、省和设区市根据实际需要每年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企业专项招聘会,鼓励企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以此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单位的重要条件。

五、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以上所需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统一安排。

近期,省人社厅还将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五条优惠政策”的意见,明确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基层专武干部的具体实施办法。

记者问:我市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参谋长:从起,在落实福建省关于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专科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的基础上,我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6000元,专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4000元,在校大学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所需经费由市政府财政统一核拔到市(县、区)征兵办,统筹发放给义务兵本人或家属。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最高可加10分,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录用基层专武干部、人武部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应征入伍的外地区籍在校大学生,享受征集地县(市、区)所有优抚政策。

宁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于近日正式开办,欢迎社会各界对今年征兵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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