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关于做好冬季征兵工作的动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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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征兵工作会议和省政府有关征兵工作的要求,为圆满完成哈尔滨市今冬征兵任务,特发此令。
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规定服兵役条件的哈尔滨市公民,要踊跃报名应征,自觉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二、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做好新形势下军事斗争准备的实际需要出发,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征兵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把握征兵标准和原则,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确保兵员质量。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和领导精力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重视、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社会环境,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征兵工作。三、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从维护国家和平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征兵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教育和鼓励本辖区、本单位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要按照政策规定努力做好义务兵家属优抚和退伍军人安置等工作,以实际行动参与和支持国防建设。四、各级各类院校要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大力宣扬大学生士兵在军营建功的典型事例,激发高学历、高素质青年积极投身军营立志报国的热情,鼓励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积极报名应征。各类大专院校比较集中的地区,要成立专门班子、抽调专人指导有关院校做好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努力为部队输送高质量兵员。五、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和英模人物事迹,大力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和《国防教育法》等法规政策,切实把兵员征集过程作为全民国防教育的过程。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兵役机关,引导广大适龄青年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积极应征,确保哈尔滨市圆满完成征兵工作任务,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代市长林铎
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