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年中考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招收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根据《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佛教招〔2016〕2号)精神,为做好今年体育特长生班招生术科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要求
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要按照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公平、公正地选拔体育特长人才的要求,进一步实现考试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
凡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全市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和体育考试外,还必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
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在参加全市术科考试后,由市招生办按全体术科考生总分的平均分划定体育特长生资格线,并对外公布。各招生学校可以对已达资格线的考生进行专项测试,确定初选入围名单,区教育局加具意见后,报市招生办公示、备案。
招生录取时,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文化考试成绩、术科考试成绩、学校的初选入围名单和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市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成绩也适用于各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区内招收体育特长生。需要另行组织区内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的,须报市招生办审核批准后实施。
市体校作为体育术科考试的定点考点,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术科考试,做到考试组织严密,考点秩序良好,场地器材符合规定标准,评定成绩公正、准确。要坚决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保证术科考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录取体育特长生的质量。
二、术科考试的实施
(一)报考。
1.报考时间:3月25日至3月30日报考,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名工作。
2.报考条件:要求身体健康,具备体育特长,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4.5;男生身高1.60米以上,女生身高1.50米以上(报考健美操项目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6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3.以学校或报名点为单位组织报考为主。考生登录佛山市招生考试网(http://kszx.fsjy.net)点击佛山市中考招生网,使用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特长生术科考试报考”页面,根据个人实际选择要报考的术科考试项目,并提交报考。
4.特长生术科报考分“市统招”和“区内招”两种类型且同时进行,考生在报考时必须表明报考意向。
5.学校或报名点打印考生登记表(附件1),经考生校验并签名确认后,再由学校或报名点确认考生报考。
6.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方案,由各区招生办收集,并于4月1日前报市招生办。考生自4月8日起可在佛山招考网(http://kszx.fsjy.net)“中心公告”栏目查询,或咨询相关招生学校。
(二)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
⑴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原地推铅球。
⑵专项技术考试项目:可在田径(不考100米、3000米及以上)、游泳(只考100米)、蹦床、击剑、射击、篮球、足球、武术、跆拳道、拳击、体育舞蹈、艺术体操、乒乓球、曲棍球、举重、柔道、摔跤、健美操、羽毛球和毽球等项目中任选一项。
2.评分标准按《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地点、时间。
1.考试地点。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中山路12号,联系电话:82815612。
2.考试时间。
4月9日上午8:30时集中市体校田径场进行身体素质考试;4月9日下午3:00时进行专项技术考试。考生应提前30分钟报到,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术科考试,一律不予补考。
(四)组织实施。
1.以市体校为主成立术科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术科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体育术科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术科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员到考点巡视。
2.合理安排考试批次。术科考试领导小组要合理配置考试场地和器材,合理安排考试批次,确保体育术科考试顺利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到和检录,不能准时参加考试的视为弃考。
3.严格挑选和培训考试工作人员。术科考试领导小组要积极推荐和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作为主考、考官、监考人员,同时,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术科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其熟悉业务和增强责任感。主考、考官、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考点管理。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中等体育专业、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1)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点规则。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考生成绩登记表上的相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点名表上签名,要在点名表的缺考者位置注明“缺考”。点名表需监考人员签名。考点要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5.每半天考试结束后,须按专业(项目)顺序将评分表、点名表装订并密封,密封袋需由主考本人签名。要切实做好评分表的保管、保密等工作,严格遵守《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对于造成泄密事故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将追究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五)术科考试成绩。
术科考试全部结束后,由术科考试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术科成绩合成,并通过远程登分,成绩册送市招生办备查。登分完毕,通过招生考试网站将考生成绩对外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码和登录密码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关于体育特长生照顾录取的相关规定
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者教育与体育行政部门合办的体育比赛,取得省级以上前六名或者市级前三名的,或者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者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应届毕业生,报读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特长生时,可填写《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体育尖子生登记表》(附件3),这类考生可在以上两所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60分以内提供档案给学校审查录取。
凡符以上照顾录取条件的,应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比赛成绩证明或等级运动员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原毕业学校、招生学校加具意见后,由各区招生考试部门于5月18日前把名册送到市招生办。此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自2017年起取消此项加分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中等体育专业、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登记表》(由报名点或学校打印并加盖公章)参加术科考试,无此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往返、食宿等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三)赴考期间,各区应指定专人带队。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确保应试考生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发生。考生在考试期间要服从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遵守考点的各项规定。如发现有不服从安排、扰乱考试秩序或冒名顶替及其他作弊行为者,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本通知由各区教育局负责通知所辖各中学及各区内的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学校、网点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