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佛山招考网佛山中考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佛招办〔2017〕38号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生办:
根据《佛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佛教招〔2017〕4号)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通知》(佛教规〔2017〕10号)要求,为做好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3日~28日,报名点审核志愿数据时间为5月29日~31日。
二、志愿批次安排
今年各类志愿共划分为五个批次。其中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三批由市统一设定,第二批和第四批由各区根据实际设定。每批次内划分若干层次,招生部门按志愿设置的顺序分批次分层次录取。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前批,分为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9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简称“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的普通生;此外,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粤教基函〔2017〕70号),广东实验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面向佛山市五区招生,其志愿与以上9所学校同时填报,同批(层)次录取;志愿表上简称为“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普通生)、广东实验中学(创新人才)”。
第二层次:面向全市初中学校招生的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志愿表上简称为“佛山一中指标生”。
第三层次: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8所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内招生的指标生;志愿表上简称为“8所学校指标生”。
第四层次:第二层次的佛山一中指标生和第三层次的8所学校指标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表上简称为“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
第五层次: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表上简称为“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
(二)第一批,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实验中学等学校的艺术特长生(普通生);志愿表上简称为“面向全市招生的艺术特长生(普通生)”。
第二层次: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荣山中学、禅城实验高级中学、佛山市实验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100个计划,授课地点:南海中学分校)、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南海区桂城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顺德区华侨中学、顺德区乐从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20%的普通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以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志愿表上简称为“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第三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双语教学实验班;志愿表上简称为“双语教学实验班”。
(三)第二批。
区内招生的普通高中(含普通生、指标生以及体育、艺术特长生)及民办普通高中,具体层次划分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
(四)第三批,分为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经区、市教育局同意,省教育厅批准开展中高职贯通试点的中职学校试点专业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表上简称为“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
第二层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民办生;志愿表上简称为“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
第三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市体育运动学校。
第四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相关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35%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第五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相关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5%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五)第四批。
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和市、区、镇属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具体层次划分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
三、录取标准的确定
(一)普通生、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普通生。
为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划线投档录取,缩小学校生源的入口差距,确保生源质量,使之更有利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更有利于各层次学生的培养和发展,更有效地调动各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积极性。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继续采用划定各批次(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办法进行,即根据各批次(层次)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其中,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所录取的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
若招生学校在该批次(层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
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普通生,其投档录取也按以上方法进行。
采用这种投档录取办法,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若志愿填报不合理,也可能出现落选情况,因此,广大考生在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科学合理地填报升学志愿,并保证志愿之间有一定的梯度。
(二)指标生。
首先,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的录取标准,降20分划定各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线;若某普通高中的录取标准中存在多个分数,则以该校录取标准中总分较低的分数执行,即“就低不就高”。
其次,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给各初中学校(也即“指标到校”)的名额及报考该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第三,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该校的普通生计划,安排在下面层次面向全市招生。
(三)相关注意事项。
各区、各报名点在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时,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一是我市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请积极动员符合指标生基本条件的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让考生多一次录取机会;二是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存在差异,可能会出现部分初中学校无法完成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招生任务,为确保完成普通高中的招生任务,未完成指标生计划部分将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因此,也要积极鼓励考生填报“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的志愿,争取让考生再多一次录取机会。
四、志愿填报工作方式
志愿填报时各区应根据本地的网络速度,可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中学集中填报两种方式。区、中学、考生按分级管理权限,凭帐号及密码登录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工作。
五、志愿填报的职责分工与组织管理
(一)市招生办负责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统一编印《佛山市二○一七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并在有关网站上及时发布招生生源计划,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区志愿填报的进度,并协助处理志愿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区内各学校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领导及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辅导和培训,切实做到政策掌握上下一致、宣传口径上下一致,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全面地公布招生生源计划,免费发放市招生办公室编印的《报考指南》到区内每一位中考考生手上。为考生及考生家长提供填报志愿的咨询服务,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在网上监控各中学志愿填报的进度,并妥善处理考生志愿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各中学负责组织本校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组织本校考生学习有关今年的中考招生政策,使考生充分了解今年的志愿批次设置、录取原则及招生学校计划情况。指导考生科学、合理填报志愿,在网上监控本校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四)考生必须认真阅读佛山市招生办公室编印的《报考指南》和佛山招考网(http://kszx.fsjy.net)的最新公告,详细了解志愿批次设置和录取顺序安排、录取原则和计划勘误等变化,明白各批次招生生源计划情况,根据自身实际,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具有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可选择学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或者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六、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流程
(一)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查阅并以佛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相关生源计划表(佛教规〔2017〕10号)为准,填报志愿前请登录佛山招考网(http://kszx.fsjy.net),留意招生生源计划勘误情况。
(二)考生应预先填好《佛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见附件),该表由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提供,考生也可以通过佛山市招考网下载。
(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招生办指定的网站:佛山招考网(http://kszx.fsjy.net),依照事先填好的《佛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选择各录取批次的学校(专业)代码。
(四)考生在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前,必须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才提交。
(五)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修改志愿信息,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只能查询志愿填报结果而不能修改。
(六)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由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报考志愿表给考生校对,考生必须再次认真核对,并由考生及家长签名确认,如有任何更改,必须重新打印并重新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的报考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
(七)各中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工作,并及时将遗留问题报区招生办处理。
(八)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七、志愿填报工作要求
(一)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全面、及时地将当年的招生规定、计划及《报考指南》等资料发至考生。
(二)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全面了解有关招生学校的情况和招生章程,以及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规定,根据自身条件认真填报志愿。凡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本人必须承担责任;凡是按志愿录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的学校;凡属录取后不报到的,将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此外,考生必须保管好个人密码,不要外泄,凡因密码外泄而导致报考志愿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后果的,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某些指定学校的行为;严禁违背考生意愿,代考生填报或擅自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严禁剥夺考生的知情权,隐瞒市招生办公布的各类招生生源计划或不发放市招生办编印的《报考指南》。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四)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校对制度,并妥善保管考生纸质档案。学校在收回志愿表时应检查是否收齐了每位考生的志愿表及签名是否完整。如有错漏或更改,必须重新打印,并由考生及家长(监护人)重新签名确认。
八、注意事项
(一)各相关职能机构在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开展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
(二)强化安全意识,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三)合理安排网上填报志愿时间,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避免网络阻塞等问题发生。
(四)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相关区招生部门、学校管理员请及时与上级招生部门联系。市、区招生办联系电话如下:
市招生办:83322710;禅城区:82341193;南海区:86332355;顺德区:22835777;三水区:87782686;高明区:88282396。
附件:佛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