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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南沙区指标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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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为规范广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南沙区指标分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广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南沙区指标数

(一)广州市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为270人(不含特长生),参加电脑派位或抽签的人数为810人。

(二)南沙区获得的分配指标人数为:810×(我区穗籍小学毕业生人数/全市小学穗籍毕业生人数),各区获得的具体指标数以广州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广州市户籍和南沙区学籍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的非穗户籍毕业生)。

(二)以自愿为原则。

(三)毕业生五年级第一学期和六年级第一学期小学学业水平测试英语科成绩均为A等或以上。

三、工作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5月22日(星期五)前在就读学校自愿报名。

(二)各小学审核报名学生资格条件,在5月25日前把本校报名名单连同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汇总上报区教育局。

(三)区教育局汇总各校上报的报名名单,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我区获得的指标人数,则直接推荐至广州外国语学校参加电脑派位或抽签;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多于我区获得的指标人数,则我局采取摇珠(或抽签)方式确定推荐至广州外国语学校的学生名单。

(四)名单确定后,在南沙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六)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名单报送广州外国语学校。

四、其他

各报名学生必须保证所有资料真实有效,经查实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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