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中考填报志愿投档录取依据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广东深圳中考填报志愿投档录取依据
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任何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以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结果为主
录取依据
省一级学校所录取
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在b以上(含b)
非体育、
艺术考生
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
市外国语学校、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罗湖外语学校、南山外国语学校、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所录取的考生英语单科等级须在b以上(含b)
体育、
艺术考生
特长类志愿
必须上网填报“提前批”志愿,该类志愿只能报一个
通过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公办学校特长生志愿,且限报通过审核的招生学校及专业细项
非特长类志愿
特长类志愿录取,该志愿作废
特长类志愿未录取,该志愿按非特长类志愿划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