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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教育局黄石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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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录取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等信息,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考风考纪监督,建立考生志愿填报诚信制度。对高中阶段招生中违规的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罚的意见》(黄教〔2014〕12号)精神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细化具体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明确责任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基教科、高成职教科负责制订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宏观政策,考试招生部门负责制订招生考试具体细则并实施,教科院负责出台考纲和考试说明,做好命题制卷工作,德体卫艺科、信息中心(电教馆)负责制订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核方案,计财科负责招生计划分配与调控。
(二)有序推进实施
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实施细则,给考生和社会以准备期,及时研究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学生、家长、社会形成合力,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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