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纪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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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努力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2、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建设,重点强化招生统筹管理。继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五年一贯制学生从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要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青年农民、城乡劳动者等纳入中职年度招生计划,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改革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破解难点热点问题,建立“知识+技能”等录取方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入学机会。3、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各地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实行年审制度,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公布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职学校名单、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管理招生信息发布,杜绝虚假招生信息,禁止部门和地方保护、抢拉生源、“有偿”招生等。对于违规招生行为要及时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中招工作的公平公正。4、积极推进中高职教育对接培养模式改革。通过中高职对接培养模式改革的深入推进,逐步扩大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招收“三校生”规模,逐步建立适应江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适合终身教育需要的开放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5、进一步规范师范定向招生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视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作为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招生院校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加强对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设区市教育局要对拟录取考生的资格进行联审后向社会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师范定向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