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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音乐学院附中年转学考试细则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一、转学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具备学习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的艺术素质。

(三)具有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一在校学生。

(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

二、转学计划

专业大类

各专业计划

音乐表演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

12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竖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

60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板胡、扬琴、柳琴、阮、琵琶、古筝、古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

60

现代器乐与打击乐演奏(电子管风琴、手风琴、流行键盘、古典吉他、流行吉他、低音吉他、流行打击乐、萨克斯管)

14

声乐演唱(美声演唱、民声演唱、流行演唱)

12

音乐教育

60

面向浙江省,共计218人

三、转学考试办法

转学考试共分为三试,每位考生均需参加以下三项考试。

(一)一试:文化课考试

我校自主命题文化课考试,满分为675分,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取得录取资格。音乐表演的文化课考试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音乐教育的文化课成绩还需折算成20%后纳入总分。

(二)二试:专业考试

我校自主组织专业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取得录取资格。

(三)三试:音乐素质测试

我校自主组织音乐素质测试,内容为视唱与听音模唱,考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取得录取资格。视唱与听音模唱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注:以上考试相关要求详见附录1-3

四、转学考试须知

(一)报名网址:http://fz.zjcm.edu.cn/zs

(二)考生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请在电脑上完成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时,要求上传的资料如下:

1.近期标准2寸证件照(JPG图片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

2.所在学校同意该生报考我校的介绍信,要求加盖学校公章(JPG图片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介绍信的模版在报名网站上下载)。

3.需提供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一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单、中考成绩单(含品行评语,JPG图片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上传不超过3个文件)。

(三)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不可兼报。

(四)报考费每人115元(含一试35元,二试、三试各40元),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具体缴费方法详见招生网站上的说明。

(五)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30日。报名资料上传后需经学校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需要根据提示重新上传资料,直至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的提示。

(六)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0日-12日,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七)考试时间:2017年5月14日-16日,具体考试安排以报名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八)考试地点:浙江音乐学院戏剧楼。

(九)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因误填、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填报考试曲目。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凡有缺考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5.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竖琴、马林巴、爵士鼓、小军鼓、中国大鼓、排鼓、板鼓、电子管风琴(型号:雅马哈YAMAHA ELS-02C、吟飞RS-1000E、吟飞RS-400)、电子合成器(型号:KORG M3)外,其余乐器须考生自备。考试时除西洋管乐、小军鼓可以看谱演奏外,其他考试项目必须背谱演奏(唱)。

6.考试时,主考教师有权要求考生作片段表演。

7.乐谱中反复记号段落无需反复演奏;不演奏华彩乐段;凡要求使用伴奏音乐的考试项目,请考生自备CD光盘,考场内使用CD播放机播放光盘,光盘内除考试内容外,无其他音频。考场不提供U盘、移动硬盘、MP3等移动存储类数据读写设备。

8.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现代器乐与打击乐演奏除该专业考试要求中写出可带伴奏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得使用伴奏;声乐演唱、音乐教育中声乐考试的伴奏要求详见附录2该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9.考生不得化浓妆、穿演出服参加专业考试。

10.根据学校考务工作安排,一试的第三场考试安排在晚上进行;在必要时晚上安排二试、三试。

五、转学录取办法

(一)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视唱与听音模唱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以上的,根据转学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综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课成绩占20%,专业考试成绩占80%,满分100分。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80%+文化课成绩÷6.75×20%(专业考试成绩由声乐和器乐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文化课成绩满分675分)。考生文化课成绩、视唱与听音模唱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以上的,根据转学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我校在5月下旬,按各专业转学计划数1:1.1的比例,在学校网站公布转学考试合格名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办理注册及缴费手续。

(四)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注册及缴费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转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各专业空额将按照专业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相关事宜

(一)在转学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已被接收转学,则退回原学籍所在地。

(二)学生转学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如检查出患有不适合学习的疾病,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我校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完全中学,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每生每学期学费25000元/人,住宿费1000元/人。除学费、住宿费、代管费外,学校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则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执行。

(四)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表现和学习成绩(文化、专业)优秀者,可获得不同等级奖学金;代表学校参加国内外重大专业比赛、省级专业比赛三等奖以上者,可获得荣誉奖学金。

(五)学校设立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具体办法学校另行制定。

(六)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定音鼓、马林巴、电子管风琴、排鼓外,其他乐器须自备。

(七)本转学考试细则的解释权归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七、联系方式

(一)学校咨询电话:0571-89808499传真:0571-89808499。

(二)举报电话:0571-89808200,举报邮箱:[emailprotected]

(三)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官方网站:http://fz.zjcm.edu.cn,也可关注浙江音乐学院网站www.zjcm.edu.cn,浙江音乐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zjcm_cn。

(四)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五)邮政编码:310024。

附录1:

文化课考试内容及要求(一试)

科目

考试

科目

教材版本及考试范围

考试时间

考试形式

试卷难度

考试分值及计分

语言

语文

苏教版

必修1、2、3

150分钟

闭卷

学考

100分

按卷面得分

英语

人教版

必修1、2、

必修3前三个单元

100分

按卷面得分

理科

数学

人教版

必修1、4、5的第一章

180分钟

闭卷

学考

100分

按卷面得分

物理

人教版

必修1、2

75分

按卷面得分

化学

苏教版

必修1、必修2的前二个专题

75分

按卷面得分

文综

政治

人教版

必修1、必修2的前二个单元

150分钟

闭卷

学考

75分

按卷面得分

历史

人民版必修1、2

人教版选修3第三专题

75分

按卷面得分

地理

湘教版

必修1、2

75分

按卷面得分

附录2:

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二试)

一、音乐表演

(一)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

(1)自选技术性练习曲一首(从下列作曲家的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里盖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普罗科菲耶夫)。

注:肖邦练习曲作品10之3、6及作品25之1、2、7除外。

(2)自选复调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3)自选古典奏鸣曲中的一个快板乐章(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或巴洛克、古典时期以外的乐曲一首。

演奏曲目必须是钢琴独奏作品。

(二)管弦乐器演奏

1.小提琴

(1)自选三个八度(含)以上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不含换指八度、十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克莱采尔42首练习曲)。

(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第一、二乐章。

2.中提琴

(1)自选三个八度(含)以上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度、六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唐拉克辉煌练习曲程度)。

(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的第一、二乐章,或中型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3.大提琴

(1)自选三个八度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度、六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李氏练习曲、波帕尔中级练习曲)。

(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第一、二乐章,或中型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4.低音提琴

(1)自选两个八度的音阶、琶音。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西门德尔30首练习曲)。

(3)自选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或中型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5.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1)自选大调、小调音阶、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吐音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一首。

(3)自选大、中型乐曲一首。

6.竖琴

(1)自选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一套(含上下行),调性自选。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鲍克撒练习曲第二册)。

(3)自选中型乐曲一首。

7.西洋打击乐

(1)自选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马林巴演奏。

音阶、琶音,速度不低于♩=60;

自选独奏曲一首。

(三)中国乐器演奏

1.竹笛、笙、唢呐、扬琴、柳琴、阮、琵琶、古筝、古琴、二胡、板胡

自选乐曲两首,以传统作品或现代创作乐曲为主。

2.民族打击乐

自选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自选乐曲或音乐会练习曲一首。演奏乐器:中国大鼓、排鼓、板鼓中任选其一。

(四)现代器乐与打击乐演奏

1.电子管风琴

(1)自选复调作品一首。

(2)自选练习曲一首(车尔尼299及以上程度)。

(3)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不限,时代风格不限。

考生须按照考场提供乐器型号选择考试用琴,并在报名时注明。

2.手风琴

(1)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不限,时代风格不限。

(2)自选练习曲一首(车尔尼299练习曲以上程度或伊万诺夫练习曲)。

(3)自选巴洛克作品一首(二声部以上)。

3.流行键盘

(1)自选复调作品一首。

(2)自选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3)自选流行或爵士风格作品一首(可带伴奏)。

考试提供用琴:KORG M3

4.古典吉他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巴洛克风格,另一首风格不限。

5.流行吉他

(1)自选指弹吉他练习曲一首(不带伴奏)。

(2)自选电吉他独奏乐曲一首(可带伴奏)。

效果器自备。

6.低音吉他(电贝司)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可带伴奏)。

效果器自备。

7.萨克斯管

(1)自选音阶、琶音一条,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式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一首。

(3)自选中型乐曲一首,或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爵士乐曲一首。

8.现代打击乐

(1)自选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自选爵士鼓乐曲两首,风格不限。其中一首不使用伴奏,另一首必须使用伴奏。

(五)声乐表演

1.美声演唱

自选声乐作品二首(中外作品各一首)。

2.民声演唱

自选声乐作品二首(民歌、戏曲、创作歌曲均可)。

3.流行演唱

自选歌曲二首(中外作品均可)。

美声、民声专业考生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正谱钢琴伴奏谱(注:歌剧咏叹调需按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和创作歌曲可移调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流行演唱可用使用CD机播放伴奏,也可选择自弹自唱(伴奏乐器仅限钢琴、民谣吉他),吉他自备。

二、音乐教育

(一)声乐

自选声乐作品两首(只限美声、民声演唱)

(二)乐器演奏(二选一)

1.钢琴演奏

(1)自选练习曲一首(车尔尼299及以上程度)或复调作品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2.其他乐器演奏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声乐演唱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正谱钢琴伴奏谱(注:歌剧咏叹调需按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和创作歌曲可移调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乐器范围: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手风琴、电子管风琴、古典吉他、竹笛、笙、唢呐、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

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


附录3:

音乐素质测试考试内容及要求(三试)

音乐素质测试的考试内容为视唱与听音模唱,考试形式均为面试

一、旋律音程组模唱。

二、和声音程模唱。一个八度内自然音程。

三、节奏模仿。节拍范围:2/4、3/4,4小节以内。

四、看谱即唱: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与C宫系统五声调式范围。

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老师所给该题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

参考教材

《单声部视唱教程》(上册)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上海音乐a出版社

《儿童视唱练耳教程》第一、二、三册赵方幸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2017年4月11

浙江音乐学院附中招生简章

浙江音乐学院附中中考招生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