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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直属高中招生政策 中心城区考生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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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陈敏)按今年中考政策,海曙、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及直属初中学校毕业生,将于3月31日、4月1日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中心城区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分2次在网上统一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分2次

  中心城区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分2次在网上统一填报志愿。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5日上午8时至6月16日17时,考生估分在网上填报三类志愿。第一类为面试合格、报考学前教育本(专)科考生,报考“3+4”职业教育试点班考生;第二类为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相关的1个普高志愿;第三类为具有普高定向报名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定向招生的普高志愿。上述三类志愿可同时兼报。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9日上午8时至6月20日17时。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已公布的中考成绩,在网上填报两类志愿。第一类为普高统一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各普高招生剩余名额,在网上依次填报3个志愿;第二类为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志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网上依次填报5个志愿(5个专业)。上述两类志愿不得兼报。

  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后,应打印并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名,报毕业学校备案。

  录取分2阶段

  中心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学业考试前和学业考试后两个阶段。

  学业考试前有普通高中保送生录取和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自主招生录取。

  学业考试后,除七年制学前教育本科班、“3+4”职业教育试点班和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提前招生外,普高录取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为特长生和定向生录取,特长生录取优先;第二批次为统招学生录取,实行第二志愿比第一志愿降低3分投档,第三志愿降6分投档。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统一批次录取。

  中心城区高中段集中录取后,市中招办安排考生与学校进行双向选择,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市教育局中招办印发的分数卡、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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