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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年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报名时间条件和考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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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报名时间条件和考试真题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与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在自主招生中实行“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录取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自主招生总录取计划不超过100人,入选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报名组别录取计划可录取专业
应用型卓越项目20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50法学、哲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
涉外型卓越项目30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三、工作程序


  自主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环节时间内容
1报名3月3月5日-3月15日接受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3月15日15:00关闭)
2资格审查3、4月审查报名材料,确定允许参加测试名单
3公示资格审查结果4月底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及相关信息
4测试6月13日、14日组织考生到校测试
5公示测试结果6月22日前确定入选名单及录取政策并在我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名单及相关信息
6录取7月录取
7公示录取结果7、8月公布录取自主招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分组


  (一)报名条件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考生报名均采取自荐申请报名的形式。报名条件如下,考生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申请报名。


  1.条件一


  条件一分为语文类学科竞赛获奖、英语类学科竞赛获奖和自然科学类竞赛获奖三种。凡高中阶段(应届生限2012年9月1日后所获奖项,往届生限2011年9月1日后所获奖项)在此三类竞赛中达到以下要求奖项者,均可向我校提出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申请。

类别比赛奖项要求
语文类学科竞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社主办)
“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报社主办)
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大学语文教育研究所和课堂内外杂志社联合主办)
英语类学科竞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和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
“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国日报》社主办)获奖者
中央电视台“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决赛(高中组)(中央电视台主办)
自然科学类竞赛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动物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注意:考生须已经获得获奖证书原件,凡在报名期间未获得获奖证书或已获奖但证书尚未发放者,恕不接受报名。)


  符合本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中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笔书写)、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语文类学科竞赛为条件报名的考生,须提供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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