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华中科技大学光电信息国家试点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二)
报名时间为3月1日?3月31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初审、测试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入围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测试有关事宜将于4月底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光电信息学院网站公布。
(2)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测试报到手续。
(3)测试安排
笔试+面试
时间:6月13日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入围资格名单公示
学校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确定考生最终入围资格,并分别给予入围考生A、B、C三档不同优惠幅度。入围资格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光电信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4.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专业填报限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和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且专业需服从安排。
A档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20分,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安排相关专业。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0人。
B档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40分,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安排相关专业。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0人。
C档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60分,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安排相关专业。
五、工作机制
1.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试点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试点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材料初审和测试工作,学校监察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3.我校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