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网 > 四川自主招生 > 正文

四川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三)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组织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工作;高校自主招生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录取时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建立考试录取申述、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对违规违纪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地招考办和相关高校做好向社会和考生的宣传工作

四川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名额

四川自主招生政策公布 报名时间考核时间

四川自主招生考试时间,高职单招考试时间4月11日

四川自主招生院校名单,高职单招院校增至39所

四川自主招生学校有哪些名单及排名

华东师范浙江江苏四川等自主招生及艺术特长生填报专业志愿

自主招生,四川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截至1月25日

自主招生,四川农业大学在川自主招生6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