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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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浙江大学在浙江湿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身心降、专业意向明确、有学科特长的浙江省内普通高中优秀高三学生。
二、报名条件
已办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手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参加浙江大学“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获得有效成绩者,均可申请报名。
浙江大学浙江省自主选拔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不能同时兼报,已获得自主选拔复试资格的考生,若报名参加 “三位一体”选拔,则视同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复试资格,请考生慎重选择。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总计划数为10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科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文科 | 哲学 | 5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5 | |
国际政治 | 5 | |
俄语 | 5 | |
理科 | 哲学 | 5 |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5 | |
地理信息科学 | 5 | |
大气科学 | 5 |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10 | |
海洋工程与技术 | 10 | |
生物医学工程 | 5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5 | |
工程力学 | 5 |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5 | |
药学 | 5 | |
药物制剂 | 5 | |
预防医学(五年制) | 5 | |
临床医学(五年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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