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随父随母落户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事项名称】
随父随母落户
【办理机构】
各公安分局
【办理条件】
户口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需要投父投母落户。
【所需材料】
落户申请,落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居委会证明。6周岁以上(含6周岁),持出生证明未办理落户的,须携带出生证明、落户申请等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派出所调查申报,分局审批落户。
【事项名称】
随父随母落户
【办理机构】
各公安分局
【办理条件】
户口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需要投父投母落户。
【所需材料】
落户申请,落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居委会证明。6周岁以上(含6周岁),持出生证明未办理落户的,须携带出生证明、落户申请等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派出所调查申报,分局审批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