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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随父随母落户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事项名称】

  随父随母落户

  【办理机构】

  各公安分局

  【办理条件】

  户口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需要投父投母落户。

  【所需材料】

  落户申请,落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居委会证明。6周岁以上(含6周岁),持出生证明未办理落户的,须携带出生证明、落户申请等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派出所调查申报,分局审批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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