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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假期加班可以拿到多少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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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期间,不少单位的职工由于工作需要,没有休息,而是在工作岗位上加班。他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是,今年元旦假期加班可以拿到多少加班费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单位如果在元旦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且单位不得以调休或者换休的名义拒付加班工资。如果单位在1月2日、3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则应安排职工补休;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据介绍,如果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与单位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到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在投诉的时候,劳动者应提供一些加班证据。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元旦假期三日,其中1月1日属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如果这一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1月2日、3日属于休息日,对于这两天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给劳动者补休的方式而不需向劳动者额外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再给予劳动者补休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规定休息日可以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补休而不需额外支付加班工资,但对于法定节假日则没有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元旦当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300%的工资,而不能以补休的方式代替,其他两日则可以用补休的方式代替。

上述法律规定只确定了加班工资的标准,如按200%、300%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一个人每月的总收入可能会由多个项目构成,那么,这个200%或者300%是以哪个基数计算的呢?

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不明,则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的规定,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但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除外;

对于一些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此外还应注意的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否则应当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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