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和所需材料(网上操作流程)
社保异地转移分两种情况: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具体转移流程差不多。社保转移指的是参保人员不在原来的参保地已工作了,需要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地地区,将社保关系迁移到新地区的过程。原单位可以将参保人员的社保关系转出,而新单位可以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那么辽宁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辽宁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申报业务
参保人员停保、续保,在职转退休等人员变更业务和单位月缴费申报核定,使用辽宁政务服务网正常办理。
参保人员跨省转移,可下载掌上12333APP、辽事通APP、支付宝APP、微信APP并注册、选择相应的“转入地”和“转出地”进行跨省转移申请(按照经办机构选择)。
以上网报业务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工作人员集中审批处理;网报不成功的,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到窗口办理。
经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协商,决定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2022年10月征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10月28日。
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待遇业务
企业养老待遇网上办理涉及新增退休和遗属待遇核算两项内容,这些都是需要在社保系统进行核算后才能在外网传送给参保单位和个人,因全市疫情静态管理,暂不能核算,待取消静态管理后进行网上推送。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
参保人员停保、续保,在职转退休等人员变更业务和单位月缴费申报核定,使用辽宁政务服务网正常办理。
以上网报业务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工作人员集中审批处理,网报不成功的,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到窗口办理。
经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协商,决定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022年10月征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10月28日。
退休死亡、一次性待遇返还等相关业务使用辽宁政务服务网正常办理,后续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工作人员集中审批处理。网报不成功的,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到窗口办理。
工伤保险业务
(一)工伤津贴申领。延缓办理,待静态管理结束后恢复办理。
(二)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转诊转院。由定点医院医保科进行登记,先行治疗。待静态管理结束并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办理相关就医结算手续。
社会保障卡业务
(一)社保卡挂失、解挂和注销。参保人可直接关注“辽宁社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辽宁社会保障卡生活号”等线上平台查询社保卡应用状态以及线上办理挂失、解挂和注销等业务。也可通过关注“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鞍山医保”等微信公众号链接到“辽宁社保”小程序进行办理。
(二)社保卡申请。参保人可直接关注“辽宁社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辽宁社会保障卡生活号”等线上平台完成线上申请。也可通过关注“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鞍山医保”等微信公众号链接到“辽宁社保”小程序进行办理。
(三)社保卡就医购药相关问题。参保人可通过关注“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按照医保有关静态管理期间医保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基金财务业务
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险基金到账业务已实现全国统筹,社保与税务互通,自动到账。部分企业特殊原因无法自动到账的,在不影响参保人正常享受养老待遇的情况下,延缓办理;特殊情况采用电话、微信预约和办理。
二、辽宁社保异地办理所需材料
1、转移人提出申请后,经原单位批准并持异地用工合同书(转移人的)到其单位所属的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业务部门开出一式五联转移单、个人账户明细及个人账户记录表;
3、首先转出单位在一式五联转移单上签章同意,其次转出地(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在一式五联转移单上签章同意;
4、转移人将一式五联的转移单及个人账户记录表,自行携带前往转入地(单位和社保机构)进行商调盖章;
5、转入单位同意接收并在一式五联的转移单签章后,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部门审核,同意接收后,在一式五联转移单上签章,以表同意接收;
6、由转移人携带盖完章的一式五联的转移单及个人账户记录表返回转出地(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经办机构业务部门;
7、根据(辽劳社函[2003]55号)规定,市中心每月定期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交换票据。
8、转移人约在30日后,询问接收地社保机构转移是否交接成功(查询是否有转移人信息)。如交接成功,请及时与对方社保机构联系并办理其它事宜;交接不成功则需回原转出地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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